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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
  2006年09月30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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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的通知


2006年3月20日


教高函〔2006〕6号


    按照我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我部聘请的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35000多个专业点进行了汇总、整理,并结合我部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点整理情况,完成了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的专业设置整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本次整理后核定招生的《目录》外专业共计174个(名单见附件一),原则上限制在本地区招生(特别说明的专业除外)。根据我部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临床医学类专业遗留问题处理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专科专业结果的通知》(教高〔2006〕1号)及有关规定,核定2006年准许招生的高职高专教育临床医学类专业点223个(名单见附件二)。同时,公布具有高职高专教育师范类专业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56所(名单见附件三)。各地申请招生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招生范围与本通知不符的均以本通知核定内容为准。


    希望各地加强统筹与引导,对《目录》外新设专业的教学工作给予更多的关心与支持,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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