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报首页
首页 | 综合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成教育 | 民族教育 |
 
 
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频道 > 教育传媒 > 北京 > 教育部公报 > 基础教育>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11月25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公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06年6月7日


教基厅〔2006〕5号


    在“十一五”开局之年,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重大决策,为有效解决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生上学难问题奠定了很好的基础。为防止在中小学布局调整过程中出现新的学生失学、辍学和上学难问题,近日,我部已发出《关于实事求是地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教基〔2006〕10号),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保证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在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须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为切实解决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高度重视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坚持寄宿制学校建设和低年级学生就近入学并举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以方便和满足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为出发点,合理规划,统筹安排学校的布局和建设。要切实担负起责任,为每一个孩子提供就近入学的便利。原则上低年级学生应就近入学。对于低学龄儿童上学道路偏远、交通不便的,要保留、改建一批小学或教学点。对于学龄儿童少,学生居住相对分散的,要采取合校分班、走教送教和普及推广教学光盘等方法,为低年级学生创造学习条件。寄宿制学校建设以初中为主,小学高年级学生确需住校的应征得当地学生家长同意后也可以寄宿。要加快对现有条件较差的寄宿制学校的改造工作,使确需寄宿的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尤其要强化寄宿制学校的管理,确保低学龄学生在校的安全、生活和学习,努力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建设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慎重对待撤点并校,确保当地学生方便就学。各地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教育发展状况、人口变动情况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进行全面、细致、深入地调研,对中小学校的布局、学生的分布情况、道路交通、学生的需求、群众关注的问题等要做到心中有数。调研工作既要有定量的统计,也要做定性分析,做到掌握情况客观全面,解决办法科学务实,避免因决策的失误、工作简单化和“一刀切”造成新的学生上学远问题的发生。各地要积极探索和寻求解决学生上学远问题的新思路和新办法。


    三、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模式一”的作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小学和教学点,大力推行以光盘教学为主教师教学为辅、光盘教学与教师教学相结合的教学方式,来弥补教师的不足,保证当地基本的教学质量。要组织具备接收卫星资源条件的农村中小学,将接收的教学资源下载下来并刻录成光盘,通过走教送教等各种途径,将教学光盘分送给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的小学和教学点。我部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发一套小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音乐和美术等5门学科的小班教学模式培训光盘,向农村地区中小学校免费提供,对利用模式一授课的教师及教研人员进行光盘培训。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把解决好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地区中小学生上学远问题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保证,放在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健全制度和完善工作责任制,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上学难、上学贵”的论调不对?
·河北曲阳:13岁坚强农家女带妹妹一起上学
·重庆万州今秋已有千余名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
·万州千余名农民工子女进城上学
·“冲锋陷阵”要上学的悲凉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部公报简介
    《教育部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以刊登并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文件和领导讲话为主的政府部门公报(政报、文告)类期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出版,新编国内统一刊号为: CN11─5148/D 。
  本刊的前身是原《教育部政报》。为适应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自 2004 年起本刊正式更名为《教育部公报》,不再延用《教育部政报》的刊名。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教育法规、政策,为推行教育部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服务。栏目设置与原《教育部政报》基本相同。
 
 
订阅办法
  免费赠阅,赠阅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编辑部地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编辑部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