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报首页
首页 | 综合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成教育 | 民族教育 |
 
 
您的位置: 首页 > 传媒频道 > 教育传媒 > 北京 > 教育部公报 > 基础教育>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受伤害事件的紧急通报
  2007年03月14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公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受伤害事件的紧急通报


2006年9月27日


教基厅〔2006〕12号


    近期,连续发生了个别地方学生受伤害事件,现将有关情况紧急通报如下:


    甘肃省某县一小学校长赵某在担任校长期间,以检查身体、打扫卫生、询问学习情况为借口,猥亵多名学生。今年9月6日,安徽省某县一小学班主任以敲诈钱财为目的,绑架并残忍杀害一小学生。9月20日,湖南省某市一初中教师李某(有精神病史)在某班上课期间,打伤该班某女学生,后又把该学生从本班教室(四楼)后窗摔下,造成该学生当即死亡。


    这些事件的发生,令人触目惊心。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但是,个别地方个别教师的所作所为,严重败坏了教师队伍的形象和声誉。一方面反映出个别地方在教师聘用、学校日常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漏洞和不足,个别不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害群之马”混入了教师队伍;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学校安全教育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从上述事件中充分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发生。一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一次师德教育和中小学安全专题教育,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师德建设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为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二要按照新修订实施的《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聘用制度,从思想道德、身体和心理状况以及其他方面对学校工作人员条件提出明确的要求,特别要就是否有精神病史,开展一次教师资格排查工作。三要在学校日常管理中,及时化解矛盾,处理问题,防止可能发生的针对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建立对在职教师的定期排查制度、心理辅导制度、师德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直击高考首日(组图)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职高男生为争面子 “庆功宴”上扎死女同学
·天津一未成年学生因琐事捅死同学一审被判8年
·学生间伤害致死人数占接报死亡学生总数50%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学生受伤害事件的紧急通报
·宁海中小学生不良行为预防措施仍需完善探索
·一个仍需完善的探索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部公报简介
    《教育部公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主办,以刊登并向社会公布教育部文件和领导讲话为主的政府部门公报(政报、文告)类期刊,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出版,新编国内统一刊号为: CN11─5148/D 。
  本刊的前身是原《教育部政报》。为适应依法行政、推行政务公开的需要,自 2004 年起本刊正式更名为《教育部公报》,不再延用《教育部政报》的刊名。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宣传教育法规、政策,为推行教育部政务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服务。栏目设置与原《教育部政报》基本相同。
 
 
订阅办法
  免费赠阅,赠阅对象为全国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编辑部地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编辑部邮编: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