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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济部长在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7年08月24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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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力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切实转变职业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重要部分,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职业教育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最集中、最生动的体现,我们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一个教育理想,就是推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我们曾经在天津、青岛等地多次召开过工学结合、半工半读座谈会,也想过很多的办法,但推进起来就是困难重重。这次国务院的《意见》明确要求,中等职业学校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这不仅是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职业教育思想、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是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一种重要的制度安排,其意义十分重大。其实德国的“双元制”和其它一些国家的职业教育模式,实际上就是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一种学徒制加学员制的人才培养模式。

  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制度的重要意义,概括起来有三个方面,一是符合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符合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符合职业教育规律。职业教育尤其要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这样做,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是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帮助和促进学生就业。三是能够减轻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帮助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完成学业。

  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职业教育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一方面,要搞好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学习必要的基础理论知识;另一方面要坚持手脑并用、做学合一的教学原则,突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职业技能训练。要深化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教材、学制安排等,都要适应企业和社会需求,着眼于提高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教学内容要注重学以致用。要改变传统的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做法,职业教育的课堂有些要设在学校,有些可以设在工厂车间、服务场所和田间地头。要加快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学生可以一边在学校学习,一边在企业工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这既可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毕业后也容易找到工作。职业教育面向就业,重要的是面向企业,培养企业需要的人才。温家宝总理这一段话,核心的思想是工学结合、半工半读。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说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之路,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就是我们的优势和特色。

  职业教育的定位是培养具备良好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社会也需要这种人才,要求我们强调学生的劳动技能,就是要让职业学校的学生敢动手、爱动手、能动手。这种意识和能力从哪里来?要从实践当中来。而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是最重要的实践方式。职业学校学生的兴趣、优势和强项主要在动手、操作和掌握技能工艺,问题是这种人才怎么培养?关键是要让学生真刀真枪地去实践。光是校内教育,不让学生到岗位上去真正地工作和实践,是培养不出技能型人才的。既要加强校内实训,也要加强校外的实习,而且要以校外实习为主。不是一般的走马观花的见习,而是顶岗实习。过硬本领只有在真刀真枪的实训当中才能培养出来,学生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的培养也要在实践中进行。

  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如果真正做起来,我国职业教育的整体面貌就会有一个根本性的变化。要把工学结合、顶岗实习作为下一阶段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一个重大任务和关键环节。要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使工学结合、顶岗实习成为一种制度,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大面积推行,长期坚持下去。这不单纯是一个解决学生上学费用和当前实际困难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为了便于解决职业学校学生的就业问题,而是关系到党的教育方针、职业教育规律、学生健康成长的大问题,是涉及职业教育思想、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大问题。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在“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这个方针的指导下,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道路的问题。要切实转变职业教育观念,进一步改革以课堂为中心的传统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与企业的紧密联系,促进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要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最后一年到企业等用人单位顶岗实习,形成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其实效果最好的是工学交替,但学生来来去去,企业不太容易也不太愿意安排。比较起来,顶岗实习更容易被企业所接受。当然,在完成统一要求的前提下,各个学校要根据有利于学生的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地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只要企业愿意,很多学校都可以实行实行工学交替的方法,譬如旅游专业,就可以淡季时以学习为主,旺季时以实习为主。

  为了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开展学生实习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加强规范管理,财政部、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学生实习、顶岗实习期间,身份仍然是学生,千万不可放松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共同制定实习计划,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既能接受职业技能训练,也能获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教育。要建立健全辅导员制度,定期开展团组织活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质。要建立健全实习管理制度,通过签订协议明确学校、实习单位、学生本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还要建立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家长经常性的学生实习信息通报制度。要加强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做到实习计划落实,思想工作跟上,指导教师到位。学校一定要派教师跟着实习的学生。要安排好实习学生的业余生活,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学生的安全健康,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要坚持从严治教,大大加强实习的管理工作,要“约法三章”,特别要做到“五个不得”: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体力劳动强度过大和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劳动;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

  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能否顺利开展,企业的态度很重要。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职业教育工学结合之所以搞得好,就在于他们的企业、行业有积极性,与学校和培训机构之间建立起了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形成了良好的传统,并有制度来加以保证。我们也要积极研究通过什么样的政策措施,调动起企业、行业的积极性,使他们愿意接收我们的学生去实习和顶岗实习,为顶岗实习的师生支付合理报酬和津贴,帮助学校共同组织好学生的相关专业理论教学和技能实训工作,重视学生实习中的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进而成为制度和习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印发了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据此制定了《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是这方面努力的良好开始。《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按照财税〔2006〕107号文件规定支付给在本企业实习学生的报酬,可以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扣除。第八条规定,企业可在税前扣除的实习生报酬,包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加薪和企业依据实习合同为实习生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办法》还规定,接收实习生的企业与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正式签订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实习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除了税收手段,还要有其他办法和措施。接收我们的学生去实习和顶岗实习,其实对企业本身有很大的好处。一是相对于正式工来说,实习生的成本要低得多;二是职业学校的学生通过两年的学习,普遍都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技术;三是总体而言,学生的纪律性、自觉性肯定要强些,便于企业管理;还有很重要的是,企业可以从中发现好的学生并留下来工作。

  顶岗实习制度在全国普遍推开后,每年将有800万中职学生,加上每年参加顶岗实习的高职学生,总共1000万左右职业院校学生到社会各行各业实习。这是一件具有革命性意义的大事,是一场职业教育思想、观念、人才培养模式的重大变革,对于我们很多习以为常的东西提出了挑战。我们的责任重大,必须认真做好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接收学生实习的企业等共同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实习期间的劳动保障制度和安全保险制度,确保实习工作健康、安全和有序开展。各职业学校要切实把实习、顶岗实习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和重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学生实习管理制度,成立专门的实习管理机构,加强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学生实习管理档案,定期检查实习情况,处理实习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学生实习工作的正常秩序。校长要对学生实习工作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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