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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背诵课文就要“自愿捐款”10元,而班主任却强调,这只是一种教育手段,且“捐款”用来作班费,没有什么不妥之处(《海峡都市报》)。
然而,在笔者看来,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软暴力”。
首先,存在间接体罚之嫌。一篇课文背不出来,就得“自愿捐款”10元,这可是绝大多数孩子一天的伙食费。如此“饿其体肤”,与对学生肉体上的惩罚不是一回事么?
其次,有损学生人身权利。部分学生由于深怕“捐款”的事儿被家长发现而招致指责、辱骂,只得勒紧裤带硬撑着。中学生正处在身体发育的阶段,所谓“自愿捐款”无疑是对学生身体的一种摧残。
第三,可能迫使学生“另谋生路”。学生一天不吃不喝,也许还勉强挺得过去。若有好几篇课文无法背诵,孩子被“捐”得两三天进不了餐厅,那谁受得了?在这种生存状态下,谁能保证心智发育尚不健全的未成年人不会铤而走险,踏入歧途?
所以我认为,像不会背诵课文就得“自愿捐款”,这类教育手段还是早点收起来为宜。
《中国教育报》2006年11月1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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