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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甬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时强调
各级政府要关心教师工作生活
本报北京5月11日讯(记者 储召生)全国人大常委会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组今天结束了对北京市为期4天的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强调,依法保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素质教育,这体现了地方领导干部的执法理念、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执政能力,理应成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此次执法检查是《监督法》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的第一次执法检查。今年3月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结束对安徽、江西、广西、河南、陕西等省区的执法检查,北京是此次执法检查的最后一站。
路甬祥说,接受义务教育是国家予以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各级政府应当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深入领会《义务教育法》的立法宗旨,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全面实施十分重要。
路甬祥强调,校长和教师的理念素质和能力是学校教育水平的决定因素,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在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的同时,要把师资队伍建设放在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校长和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教师的年龄结构,建立合理的补充和流动机制,使得校长和教师在教育理念和教育水平方面不断地更新提高,从而不断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均衡发展。各级政府要关心教师的工作和生活,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尤其要关注边缘郊区教师和校长的待遇。
教育部部长周济陪同执法检查。
《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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