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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错拘校长事件有了说法
两公安局长受处分 县长当面向校长道歉
本报讯(记者 柯昌万)陕西省绥德县职中校长高勇找县长签字而遭停职和拘留事件有了处理结果。4月7日,榆林市纪检委作出决定,对绥德县公安局局长任文国、副局长马兴盛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绥德县委书记、县长曾当面向高勇表示道歉。
2007年12月25日,绥德县职业中学校长高勇为落实国家对贫困生补助款去找县长崔博签字,却赶上县长着急参加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心急的校长两次打开车门要求县长签了字再走。为此,绥德县教育局决定让校长停职检查并向县长道歉,县公安局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暂缓处理的处罚决定。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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