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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纪秀君)记者日前从团中央获悉,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名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放假半天。
按照国务院公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此次明确放假适用人群的年龄上限后,将有3亿多名年龄在14至28周岁之间的青年可以依法在青年节这天享受到半天的假期。
团中央有关负责人表示,各部门和各用人单位应自觉遵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切实保障青年的休假权利。休假权受到侵害的青年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各地的“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举报,各级团组织应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2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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