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
首页 | 一版 | 二版 | 三版 | 四版 | 五版 | 六版 | 七版 | 八版 | 过刊回顾 | 往期检索
 
 
您的位置:首页 > 传媒频道 > 教育传媒 > 北京 > 中国教育报 > 一版> 正文
教育部部署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
  2008年05月07日 作者:姜乃强 万玉凤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严格考场管理确保良好秩序 全面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平稳推进高校招考改革 优化服务为考生提供有效帮助

 

  ·严厉打击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团伙作弊,治理网上有关高考的有害信息

 

  ·重点治理部分高校委托中介或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的违规招生行为

 

  ·深化高考内容改革,更加注重对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

 

  ·吸收和推广各省采取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公开征集志愿等成功经验,使录取方式更加有利于考生填报志愿

 

  本报北京5月6日讯(记者 姜乃强 万玉凤)今天下午,教育部召开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教育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在北京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主持会议。


  周济在讲话中首先分析了当前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面临的形势。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同时是中华民族百年企盼的北京奥运之年。高校招生考试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大事,人民群众深切关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等学校必须高度重视,要把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作为硬任务来抓,务求把各项工作抓好抓实,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而努力。


  周济充分肯定了近年来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取得的巨大成绩,特别是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开展招生和考试环境综合整治,积极稳步推进各项改革,维护了良好的考风考纪和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他强调,在成绩面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麻痹,要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2008年高考人数和录取人数都进一步增加,组织管理工作压力大,社会环境日趋复杂,高校招生考试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有充分的估计。


  周济要求做好2008年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必须进一步严格规范管理、平稳推进改革、全面优化服务。重点抓好四项工作的落实:一是严格考场管理,确保良好秩序。教育部门要与公安、武警、信息产业、保密、宣传、监察等部门共同协调配合,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和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现代通讯手段团伙作弊,治理网上有关高考的有害信息,强化对考风薄弱地区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考生和人员,对参与、组织、纵容考生在报名资格、考试等环节作弊的教育系统工作人员要依法严惩。二是全面、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及时、广泛、准确地向考生和家长公开各类招生信息,使招生工作经得起社会质询和检验。重点治理部分高校委托中介或游离于招生录取体制外的违规招生行为,对进行欺诈招生、损害考生利益的学校和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惩处。三是平稳推进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要深化高考内容的改革,更加注重对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查;精心组织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高职单独招考改革和高中新课程省份高考综合改革;吸收和推广各省采取平行志愿、分段填报、公开征集志愿等成功的经验,使录取方式更加有利于考生填报志愿,有利于促进投档录取公平。四是优化服务,让考生和社会对高考更加满意。招生战线要为考生参加考试、选择志愿、掌握录取信息等提供便捷、清晰、有效的咨询和帮助;进一步完善招生信访接待、仲裁、监察等办法,妥善处理高考期间各类信访案件,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保密局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对各自战线提出要求。国家教育考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教育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和招生考试机构的负责同志,有关高等学校负责人,以及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在各省省会、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设省级分会场,有条件的市、县也设立了分会场。

  《中国教育报》2008年5月7日第1版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特教女教师孙广宇
特教女教师孙广宇(组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特别推荐]本网刊出《招生考试E周刊》第13期
·招生考试频道推出《招生考试E周刊》(第11期)
·本网特别奉献:《招生考试E周刊》第八期出刊
·本网特别奉献:《招生考试E周刊》第七期出刊
·《招生考试E周刊》第七期
·《招生考试E周刊》(第六期)
·《招生考试E周刊》(第六期)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报”。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报纸简介
    《中国教育报》是教育部主办的以教育新闻为主的全国性日报。它的宗旨是全面、准确、及时地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传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信息和经验。除要闻版外,还辟有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成教育、理论、国际教育等专刊,校长、读书、招生考试与就业等周刊。每周一、二、三、四、五对开八版。 每周六、日对开四版。  
刊号:CN11-0035
邮发代号:1-10
国外代号:D739
 
 
订阅办法
  邮局订阅
邮发代号:1-10
订阅价格:0.70/份 252元/年
 
 
联系我们
  社址:北京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邮政编码:100082
总机:010-62257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