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志宏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日前要求,严禁学校以外出考察调研的名义进行公费旅游,严禁违反规定安排培训学员到风景区考察调研。
该省要求,外出考察调研要遵循必需、有效、就近、节俭的原则,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和针对性,有实质性内容,要有助于提高教师和校长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学校管理水平。要科学合理确定外出考察调研地点,能安排到培训地点周边考察调研的,不得安排到外地;能安排在省内的,不得安排到省外。
《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2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