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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的教育新闻报道中频繁出现一个词:“明确规定”。这个常见的、甚至有些老套的词让笔者倍感亲切,相对于一些含含糊糊、不成文的规定,甚至潜规则而言,越来越多的“明确规定”会让学校舒心、学生安心、社会放心,有助于营造教育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据报道,教育部、财政部、保监会日前联合发出完善校园伤害事故风险管理机制的通知,决定在全国中小学校推行由政府购买意外伤害校方责任保险的制度。其中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每年每生不超过5元。
在中小学推行校方责任险是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具体贯彻落实,各地学校也一直在开展这项工作,但是由国家权威部门明确政府买单的原则,并明确经费的来源,这还是首次。此前,很多学校都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自行购买校方责任险,支出不小、积极性不高。
安全问题一直是悬在学校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些学校出于安全考虑不愿组织春游,个别学校甚至规定学生课间休息只能到走廊活动。笔者相信,此次“明确规定”尽管不是校园安全问题的治本之策,却是学校、学生、社会三方受益的好事情,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将会妥善化解,家校因为学生意外伤害产生的纠纷将会越来越少,学校也能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育人环节上。
据报道,湖南省日前明确规定,今年高考取消在以往录取过程中形成的“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适当降分”的不成文规定。
这则新闻之所以引起舆论的关注,不是因为湖南这纸规定的新意,而是因为规定的明确性。正如报道所说,高校教职工子女高考适当降分是不成文的规定,按照“老师们辛辛苦苦大半辈子,自己的孩子连个学都上不了,怎么安心教书育人”的说法,不成文的规定或许合情。但从更高层次上说,高校教师享有这种“教育福利”,有违教育公平原则,并不合理。公平是要让所有学生站在同一起跑线上,选手分为三六九等不公平,提前抢跑更不公平。笔者认为,湖南此次的“明确规定”,是保障高招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力之举,维护了高招政策的完整性和高校的形象。
据报道,湖北省明确规定,今年招考公务员,65%的岗位要求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而在未来的3至5年内,对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会逐步提高。与此类似的消息是,从今年开始,上海在市级机关公务员招录过程中将更加注重选拔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以优化公务员结构。
其实不止湖北、上海,也不止公务员招考,很多地方的用人单位在招聘大学生时都要求基层工作经验,这样的“明确规定”是一种进步还是对应届毕业生的限制?有人会觉得,应届毕业生刚从校门出来,普遍要求基层工作经验会让他们减少就业的机会。笔者认为,要求基层工作经验与人为设置身高、性别等就业障碍不能等同,引导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是国家近年来的一项重大的就业政策调整,广袤的西部、广阔的农村地区求贤若渴,而大学生下不去一直是个问题。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种激励机制,对大学生就业将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应届生在基层进行一段时间锻炼后再进行双向选择,既缓解了基层人才匮乏的难题,又提高了应届生的个人素质,让今后的就业路更广。(王亮)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20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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