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郅庭瑾在2006年第4期《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上撰文认为,教育管理制度既应当是合乎理性的,也应当是合乎伦理的。制度伦理化与伦理制度化是密切教育管理制度与伦理之间关系的两种不同的思维路向,前者重在对教育制度本身进行道德上的评判和矫正,通过内容的建构促使伦理原则和道德观念在教育制度中的渗透与落实;后者强调将某种社会倡导、公众认可的道德规范转变成为具有强制效力的教育制度。两者在教育管理的秩序重整与道德建设中发挥着各自不同的功能。权衡之下,在当前教育管理制度变革与创新的关键阶段,教育管理制度的伦理化不仅是制度变革的主观条件,而且也是制度变革、创生的内生力量,它用较低的成本投入,在促进制度的创新与变革方面能够产生更大的效益,因而更应该成为教育管理制度创新与制度变革的首要选择。
《中国教育报》2007年2月10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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