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是加快农村小康建设步伐,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惠民工程。为更好地发挥“村大生”毕业后回村创业的作用,对其在回村创业中存在的问题应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怎样更好发挥“村大生”的作用
——来自一所高职院校的调查报告

农民大学生在课堂上做笔记。
河北省承德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经济欠发达,全市8县3区中有国家级贫困县6个、省级贫困县1个,75%的人口在农村。为解决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人才匮乏和农村基层干部后继乏人问题,从2004年开始,承德市委、市政府实施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由市、县、乡三级财政出资,为全市2559个行政村每村培养一名具有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理念,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能带动农民致富、扎根农村创业的“永久牌”大学生。
2004年9月,243名有志改变家乡落后面貌的农村青年来到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原承德职业学院)学习高效种植、牧医、实用园艺专业知识。2006年7月,240名“村大生”毕业回到自己的家乡,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我们最近对首届“村大生”毕业后从业状况、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村大”毕业生从业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重点走访了隆化县、围场县有关部门及部分“村大”毕业生,其他县(区)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村大”毕业生的从业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如下:
——借调到所在乡(镇)的农业站、林业站、畜牧站、森林公安派出所、乡(镇)办企业12人,占5%;
——进入农村“两委”(村委会、党支部委员会)班子担任村主任、支部书记、会计、妇女主任26人,占10.4%;——利用所学专业知识回村自主创业从事种植、养殖、林业、果树生产的132人,占54%;
——在本地从事工业、服务业、个体或合伙企业的46人,占19%;
——到北京、石家庄等外地打工的16人,占6.7%;——在家无业8人,占3.3%。
调查结果显示,有近91%的毕业生回到本村任职、自主创业或被乡(镇)政府聘任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从事第二或第三产业工作,为改变家乡落后面貌、服务“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着自己的聪明才智。
“村大”毕业生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这些掌握了先进农业科技知识,具有发展现代农业理念,年轻、有干劲的“村大”毕业生,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利用所学农业科技知识领头创办养殖场、承包“四荒”(荒山、荒坡、荒沟、荒滩),从事立体农业开发、参加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尽快实现小康生活的重要力量。但在“村大”毕业生创业、使用中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缺乏资金,创业项目难以启动或有更大的发展。“村大”毕业生们通过在校的刻苦学习,掌握了创业致富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假期、实习期间,通过调查研究和考察论证,确定了创业的项目,但由于家庭贫困,拿不出启动资金,即使东拆西借筹到有限的资金,也很难把项目做大、做强。例如,隆化县八达营乡青松村的牧医专业毕业生方文平发展獭兔等特色养殖,带动本村及邻村30多户养獭兔600余只,160户养牛660头,30户大棚养鸡4.5万只。她无偿为从事养殖业的农户讲解饲养管理方法和传授技术,解决防疫和养殖技术难题,发挥了很好的示范、辐射作用,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自己养獭兔不足200只,很难将该项目做大做强,发展空间有限。
二是待遇偏低,影响了“村大”毕业生回村创业的积极性。承德市委曾专门发文对“村大”毕业生的待遇作出规定,回村任科技副主任的每月发给误工补贴100元。由于承德市广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少甚至无收入,很难拿出更多的资金支付“村大”毕业生工资。一般情况,在村任科技副主任,月收入400元-600元之间,与外出打工的普通农民收入相差500元以上,影响了“村大”毕业生回村创业的积极性和农村民主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是对“村大”毕业生缺乏健全、有效的管理办法。承德市委文件规定,“村大”毕业生回村服务必须满5年以上,才可到外地谋求其他职业。但仍有6.7%的“村大生”毕业后因无启动资金或不愿在贫穷、偏僻的山沟里生活,到外地打工。例如,丰宁县毕业于高效种植专业的赵丹,到北京房地产公司打工,从事微机操作、办公室秘书工作,月薪2000多元。当地的政府部门对这部分毕业生难于实行有效的管理、考核,有违培养初衷。
发挥“村大”毕业生作用应采取的对策
自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全国各地加大了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的力度,相继在农业大学、高等职业院校的涉农专业启动了“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要真正发挥这项工程的作用,就必须抓好“村大”毕业生使用这一关键环节。
——建立健全“一村一名大学生”回村创业管理机制。基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村大”毕业生使用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明确具体领导、专门机构、出台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加强对“村大”毕业生跟踪管理。一是因地制宜地出台对自主创业、在村任职、在村兼职的“村大”毕业生的具体管理办法。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考察、考核、评价办法,建立能够调动其作用发挥的激励机制。二是选拔优秀“村大”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由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及早出台吸收优秀“村大”毕业生进入乡镇事业编制及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具体办法。如在招录乡镇公务员时照顾加分;由学校择优推荐5%的优秀“村大”毕业生进入乡、镇从事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等。
——着力解决“村大”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问题。基层党委、政府应该组织人员深入实地了解“村大”毕业生创业情况,协调相关金融部门对那些确实具有创业能力、所上项目有发展潜力的“村大”毕业生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对“村大”毕业生创业给予扶植,将小额信用贷款(政府贴息或无息)政策向“村大”毕业生倾斜,扶持种植、养殖创业项目的启动与发展。
——创办村级种植、养殖农村合作组织,推动种植、养殖业大发展。把一家一户农民的资金集中起来,由“村大”毕业生提供技术服务,使种植、养殖产业迅速形成规模,每个年度向合作组织成员分发红利。这样不仅解决了“村大”毕业生创业资金少、项目难做大的矛盾,同时也最大限度化解了农村合作组织成员单独从事种植、养殖业的风险。具体产业的运作采取会员+种植、养殖协会+市场的模式或公司股份制的办法,通过“滚雪球"的方式做大做强某一产业。
——建立有利于“村大”毕业生创业的扶持机制。由政府牵头,建立创业扶持中心,为“村大”毕业生创业提供经常性的信息、技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如给予税费减免、提供场地、给予社保补贴,政府采购中优先考虑购买“村大”毕业生创业的产品或服务等。
——营造有利于“村大”毕业生创业的社会氛围,改善创业环境。对有发展前途的先进典型要重点培养和扶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典型的影响力和带动示范作用,使更多的“村大”毕业生重新认识自我,对发展方向及时作出调整,努力开拓适合自身实际的创业道路,形成“村大”毕业生回村创业的燎原之势,带动广大农民群众走上致富之路。
——加强跟踪服务,帮助“村大”毕业生创业、致富。要在农村开创一番事业,“村大”毕业生在校期间所掌握的知识不一定够用,因而需要学校教师的进一步指导、帮助。通过技术扶持,重点培植一批种养大户、科技致富能手、农业经济组织负责人和村级干部。让这些“村大”毕业生成为联系学校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发挥科技“二传手”的作用,为加速农业科技成果的传播和转化作出贡献。(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王国瑞 宋琦芳 徐景录)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17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