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管理须坚持以学生权利为本
魏小琳在《江苏高教》2006年第6期《从大学生权利看高校的教育管理》中指出:我国多年来形成“教育道德化”的传统管理,用学生应当或不应当等限制或禁止的义务性规范设计学生管理制度,这使得对学生的管理实际上是以学生的义务为本位,而不是以学生的权利为本位。在这种传统教育理念的支配下,学校权力会不由自主地任意扩张,从而与依法治国和“教育法制化”的理念在有关学生权益的保护方面发生冲突,以至于现行高校依法治校的过程中越来越显得不适应时代的要求。因此,高校教育必须坚持以学生权利为本位的管理,即:在肯定学生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的前提下,以学生权利而不是以学生义务为起点进行教育教学活动。
■高校管理要找到民主化与科层化的平衡点
姚加惠在《高等教育》2006年4月刊《冲突与协调:现代大学管理的民主化与科层化》中指出:学校规模不断扩大的内在要求和派生需要的矛盾等,导致大学中民主管理和科层管理缺一不可,却又冲突不断。现代大学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层化的冲突昭示了现代大学管理并非严格遵循科层逻辑或民主逻辑,两者都兼而有之。过分地强调某一方面,都会造成大学管理的失衡和混乱,因此,要在两者之间寻找一个适当的平衡点。不同的大学选择不同的管理方式;同一所大学,也因“地”制宜。从横向看,学术系统更需要民主管理,行政系统更强调科层管理;从纵向看,基层的学院更需要民主化管理,校级则要求科层化管理。
■高校要降低管理重心张
炳生、姚致远在《中国高教研究》2006年第9期《论高校两极管理体制的完善》中指出: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责权利对称运行机制,是完善高校两极管理体制的迫切要求。完善高校两极管理体制,必须合理设计两极管理方案,做好管理权限的配置,严格绩效管理。高校实行两极管理体制改革的目的是根据学校的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明确校、院(系)的管理职能,降低管理重心,调整管理跨度,规范管理行为,激发各级组织的活力。实行校、院(系)两极管理改革,赋予院(系)的权力是否得到了正确的使用,工作业绩是否达到了改革的预期目标,职能部门的工作是否得到基层单位的认可,必须通过绩效管理来检验。(孙璟琦 辑)
《中国教育报》2007年1月17日第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