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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幸拜读了由白烨、何鹏两位老师编撰的《2006年中国文坛大事记》,不禁感慨良多!坦率地讲,2006年的当代文学作品并没有太多值得关注的东西,但2006年的作家绝对是值得关注的一个群体。从年初刘心武先生舌战群“红”并在“红学”领域中傲视群雄,到年末作家洪峰惊人一“讨”并愤然退出“中国作协”,2006年的中国文坛可谓是烟尘滚滚、恶浪滔天,江湖上征尘四起、骂声一片。而作家们也频频成为媒介娱乐版面的头条或红人,曝光率之高也可谓是前所未有。这边厢作家你撕我打头破血流,那边厢民众津津有味乐此不疲。看来文坛娱乐化的趋势难以阻挡,而中国作家也越来越富有娱乐精神。
大概是从上世纪末的“美女作家”开始,作家的作品就逐渐被民众抛弃到一边,而作家的行为言语开始为大众所关注。我要没记错的话,那时最风光的作家要算卫惠和棉棉了,她们的作品处于争议中,她们的行为更是充满了激进的叛逆色彩。而在评论界的口诛笔伐之中,她们却声誉四起,她们的作品也一时洛阳纸贵;而出版社也乐得只顾点钞票了,却忘记了自己的职责而被处罚。然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从那时起试图效仿并从中渔利者前赴后继,大家似乎都在同一时刻认识到,作家的花边新闻对于作家来讲绝对是提升人气获得利益的重要法宝,尤其是当这新闻与“性”之类的敏感问题联系在一起的时候。于是网络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文坛写手:有脱衣服的,有摆姿态的,当然也少不了故弄玄虚的……而当“博客”成为引领世界的时尚之时,作家们又纷纷开博,其目的当然都是在利而不是在“文”。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司马迁早就说过,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如今,江湖还是那个江湖,文坛还是那个文坛,当年风云叱咤的人物今安在哉!而卫惠、棉棉的名字还有多少人依稀记得?
作家角逐于市场其实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作家为利益而搏也并不丢人,只要是符合游戏规则、照章纳税并遵守国家法律条令,都是值得鼓励的。翻一下文学史就可以知道,从巴尔扎克到波德莱尔,从鲁迅到巴金,这些声名鼎盛的作家都曾在市场中拼过命,也曾都为孔方兄而挣扎过。“骨头最硬”的鲁迅曾为钱跟人打过官司,巴尔扎克更是被高利贷债主追得到处逃窜狼狈不堪。但这并不妨碍他们成为世界级的作家,也丝毫无损于他们的声誉。他们的作品彪炳史册,为我们留下了光辉璀璨的华章!他们的为人更是值得我们钦佩,成为我们心中的理想和楷模!
但今天的中国作家靠什么显示存在的价值却真的成了一个问题。从2006年的情况看,我们的作家真的吃透了后现代主义和商品交易的“真谛”,玩起了“行为方滋,作品退后”的把戏——这至少是那篇“大事记”客观显示出来的。在作品空白的2006年中,中国作家的惊人之举却总是让我们大跌眼镜!虽然早有研究者宣称了作者之“死”,但并没有人宣布过“文本”之死。现实的情况却是,“文本”早已经死了不知道多少次了,“作者”却还活蹦乱跳,而且总是能找到盖世绝招引人注目。德国学者本雅明早就讲过,文人逛进市场,似乎只为四处随便瞧瞧,而实际却是为自己找一个买主。从维护“文人”精神传统的角度出发,本雅明对溜达进市场的“文人”大加嘲讽,甚至激烈地将其比作“娼妓”;但娼妓不过是出卖肉体,而作家却可以利用名声敛财——“为钱而干的缪斯”!今天回顾这位仁兄的观念,他可能太偏激了些,因为人总是现实的、历史的,总是处于生存的压力下;何况商品交易的原则已经深入我们每一个人的骨髓!
因此,为利益而杀红了眼睛的“作家”已经顾不得礼义廉耻之类的基本行为规范,打起了“谩骂无罪,抄袭有理”的大旗。谁要是还顾及廉耻礼义,谁才是最无耻的;谁要是在这儿奢谈什么道德修为,谁才是最虚伪的!当年大谈对文人来说“耻尤为要”的顾炎武面对今天的一切,可能只有含恨自杀的份儿了。尽管“作家”的名声已经不怎么样了,但“作家”这两个字依然是这场闹剧中最扎眼的符号,也是这场混战中最好的护身符。但在这场混战中,传统“作家”的含义被掏空了,传统“作家”的价值被粉碎了,传统“作家”的职责更被抛弃到了一边!当“作家”逐渐变为一个空洞的字眼,当“作家”总是与各种丑恶的行为联系在一起,当“作家”越来越为民众所不齿甚至为民众所唾弃,“作家”之死也就真的无可挽回了!
没有了作品支撑的作家还能称其为作家吗?他用什么证明其为“作家”身份的合法性呢?没有了道德修为的作家还是作家吗?他用什么成就其为“作家”的价值和意义呢,表明他作为“作家”的职责?天知道!
救救“作家”!(石天强)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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