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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言录
今天谁来评价校长
■李建顺
评价校长的活动每天都在进行着,学校中的管理层在评价,教师在评价,甚至学生、家长也在评价。虽然每个人都有评价校长的权力,但是并不意味着这些评价都会影响校长的行为,真正能通过评价影响到校长行为的可能只有少数人,因为大部分操纵权都在主管部门与主管领导的手上。
权力的本性决定了权力只对来源负责。因此,谁真正有权力评价校长,往往影响着校长的行为,决定着校长为谁负责。
教育有其自身的规律和原则,校长有其特殊的责任和使命。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就是服务,学校管理就是服务。校长不是官,而是服务者。评价校长,就是要看其服务质量的高低。
没有教师生命质量的提升,就很难有高的教育质量;没有教师精神的解放,就很难有学生精神的解放;没有教师的主动发展,就很难有学生的主动发展;没有教师的教育创造,就很难有学生的创造精神。教师是学校促进学生发展的主要资源,正是他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决定了学生的发展。而这一切,都源自校长服务水平的高低。校长生活在教师中间,其政绩大小、是非功过、服务优劣,教师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天地之间有杆秤,秤砣就是老百姓”,教师应该是评价校长的主体。
学生作为教育的对象,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他们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和判断。家长作为学生的父母和教育的投资者之一,自然十分关心学生在校的发展。学生在学校是否享受到优质的教育,学生和家长最有发言权。因此,学生以及家长对学校的感受和判断应该是评价校长的一个重要指标。
管理水平是影响学校办学质量、影响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校长有没有按规定的要求和途径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传达下去,把政策交给教师,让教师都清楚上级的要求和精神?校长在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时,有没有出现合自己口味的就办,不合自己口味的就抵制,进而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现象?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的决策方案在学校的执行过程中,有没有被校长随意改变要求,使标准逐渐降低,甚至完全走样?显然,对校长依法治校执行力的评价,离不开上级有关职能部门。
在这个越来越复杂而多彩的世界里,事物总是千变万化的,今天我们评价校长也不例外。评价校长,发言权不应该在少数人的掌控之中,学校中的绝大多数人都应该有话语权。
《中国教育报》2008年5月13日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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