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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24日 |
作者:一枫 |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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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设立“红烛奖”表彰优秀民办教师
记者从日前在浙江举行的依法促进民办教育发展高峰论坛暨省民办学校协会会员代表大会上获悉,为调动民办学校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弘扬他们的敬业和奉献精神,促进浙江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浙江省民办学校协会今年将联合在全省民办教育系统开展“红烛奖”评选活动,并表彰奖励“红烛奖”获得者。
据了解,本次“红烛奖”的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类民办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在民办学校任教时间)以上的专职教师,其中2000年以来已获得省“春蚕奖”及以上教育系统荣誉的人员,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100名“红烛奖”将从民办高校教师中评出12名,从民办普通中小学、职成教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教师中评选出88名。省人民教育基金会、省民办学校协会将在庆祝《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三周年活动期间,对“红烛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
据悉,“红烛奖”是浙江省人民教育基金会设立的第三个奖项。此前,该基金会已设立了“春蚕奖”、“绿叶奖”,其中“春蚕奖”已颁发了18届,“绿叶奖”已颁发了16届。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民办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浙江省民办学校协会还发起了评选“课改之星”,组建教学工作讲师团的活动。(一枫)
《中国教育报》2006年3月24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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