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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读了《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24日第7版《“推门课”不能再推了》一文,深为作者对“推门课”“危害”之条分缕析的分析所折服。但细细揣摩,又觉得不妥:固然“推门课”在操作层面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但冠以“对教师权益的侵害”、“对师生不尊重”、“引起教师心理危机”、“管理观念落后”四条“罪状”,而将之“一棍子打死”,实属不该。笔者认为,应该理性审视并完善“推门课”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教学管理与研究中的独特作用,而不是将其一棍子打死。
严格意义上的“推门课”,并不是领导们或教研员们在教师课堂教学期间突然推门而入。一般情况下,听课者要提前进入教室,与学生有一些沟通,初步了解将要讲授的内容,为听课作好准备。所谓的“推门课”,只是未提前通知授课教师前去听课而已,与我们平时的听课并无什么两样。何况,我们在教学管理层面上一直大力倡导“公开教学”的理念,鼓励教师的课堂教学随时随地向其他教师开放。因此,指责“推门课”构成了“对教师权益的侵害”、“对师生不尊重”,有夸大之嫌。
“推门课”会“引起教师心理危机”,亦是言过其实。《“推门课”不能再推了》一文认为,学校管理者或者教研员们搞一次“推门听课”,教师中“性格外向教学水平较低者会自弃”,“性格内向教学水平较低者会自疑”,“性格内向教学水平较高者会自责”,因而“引起心理焦虑,就会引起心理危机,就会引起人际关系的恶化”。笔者以为,这种问题归因看似合乎逻辑,其实是放大了“推门课”的负面影响。实际上,教师只要能够较好地实现课堂教学目标,听课者也不会“横加指责”或“说三道四”。何况,一般情况下,听课者在“推门听课”后会及时与授课教师就教学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展开研讨,一些所谓的“课堂失误”反而成为研讨交流的宝贵资源。只要“推门听课”后,听课者不做“甩手掌柜”,真心诚意地关注教师专业发展,教师中“性格外向教学水平较低者”就不会“自弃”,“性格内向教学水平较低者”就不会“自疑”,“性格内向教学水平较高者”也不会“自责”。
《“推门课”不能再推了》一文认为“推门课”是一种“管理观念落后”的教学管理评价方式,理由是“骑马你没看见,骑牛你却看见了”。对此,笔者不以为然。教学管理的确需要从正面理解关爱教师,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但教学管理也需要创设一定的真实“管理情境”,以便劝说某些教师加速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与专业素养。对于“骑牛”的“推门课”,听课者应该充分利用这一“管理情境”,通过民主的“切磋琢磨”,让授课教师能够从深层次上觉悟到自己“骑牛”的原因所在,以便不断提升自己的执教水平。“推门课”作为一种教学管理方式,只要在运用时尽力突出了发展教师的功能,淡化了“甄别”、“评价”的作用,教师就不会发出“骑牛你却看见了”的感叹与不平。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推门课”的命不能“革”。(山东省淄博市教学研究室 陈鲁峰)
《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1日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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