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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发展新课标理念引领新高考
2007年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4省区新课程高考对今后新课程高考具有很大的引导作用,其考试方式、试题结构及内容都显示了实施新课程高考的特色和走向。4省区化学科高考试题与《课程标准》和《2007年全国化学考试大纲》的吻合程度,也必将影响其他省市今后对新课程高考化学科试题的命制以及对中学新课程的实施。

新课程高考重在考查学生的辩证思维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CFP供图
■华南师范大学化学与环境学院 陈红雨
广东省肇庆市教研室 刘平
体现新课标理念和教学目标
4省区高考化学试题体现了《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要求的“课程理念”和“教学目标”,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三维目标”的体现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课标》中“新课程理念”的第一个要求。4省区的考题对比如下:在“过程与方法”方面,广东题所占比例最大,山东、宁夏题次之。这几套题目较多体现“过程”分析,对方法的比较或探究方法评价上设问相对较少。
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广东题的比例最高,其他各省也都有所关注。整体看主要是以联系生产生活实际为主;对《课标》中要求的“能够对与化学有关的社会和生活问题作出合理的判断”、“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等方面,各省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2.关注学生个性发展
新课程要求“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多样性选择”、“以激励每一个学生走向成功”。考虑到学科知识体系,《2007年全国化学考试大纲》(以下简称《考纲》)规定:《化学1》、《化学2》和选修的《化学反应原理》为必考内容,其余的《化学与生活》、《化学与技术》、《物质结构》、《有机化学基础》、《实验化学》为选考内容。
由于广东省必考的“文科基础”涉及《化学与生活》的考查,“理科基础”涉及《化学与生活》与《化学与技术》的考查,所以广东题X科化学试题的选考内容只涉及《物质结构》和《有机化学基础》两个模块内容;其他省区选考除了上面两个模块外还加入《化学与技术》模块内容。
3.科学探究
《课标》“基本理念”第4条要求:“通过以化学实验为主的多种探究活动,使学生体验科学探究过程”、“强化科学探究意识”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2007年的高考保持了继承与创新原则,在科学探究方面的考查有所尝试。如广东卷第23题,可明显看出属于“科学探究”的专门考查,而且“设计方案、实验操作、预期现象和结论”全留空表让学生自由发挥,考查力度很大。
其他各省试题也有一些开放或半开放、考查学生创新思维的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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