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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沈阳一16岁少女黄绢(化名)因太饿,在便民店内偷面包被抓获。店主称欲把此事告发至学校后,她觉得无脸面对他人,选择了自杀来终了一切。老师称她成绩优秀,曾因交不起学费而险些辍学(5月21日《时代商报》)。
尽管偷拿面包是黄绢的过错,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其实她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从她留下的遗书中就不难看出:“其实我当时真的不是有意去偷那块本不属于我的面包,我知道我错了,但我当时真的非常饿,我没能禁受得住诱惑。我做了不该做的事儿,我再也没有脸见你们了,也更没脸到学校上课、没脸面对老师,我走了,永远地走了,希望你们能原谅我……”
偷窃行为肯定不对,自杀当然不可取。但偷拿一个面包究竟有多大的过错,店主非得要不依不饶呢?一个16岁的少女冒着做贼的风险偷拿一个面包,一定会有她难以向人言表的苦楚。而事实上,苦命的黄绢从小就没有一个完整、温暖的家,她寄居亲戚家一个不足十平方米的低矮平房,曾因交不起学费而险些辍学……在偷拿面包前的一整天,黄绢滴米未进,虽然明知不对,但饥饿万分的她还是没禁得住酥香可口的面包的诱惑。
笔者诉说这些悲情,并没有宣扬贫穷就可以偷窃的意思。而只是想说明,仅仅因为一块面包就葬送一个孩子的生命,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事。虽然店主抓住她偷拿面包与她“理论”有其一定的正当性,事先也不可能知晓黄绢悲苦的身世与饥饿的处境。然而,笔者还是想说,纵然完全不考虑所有的客观因素,就以偷拿一个价值2元钱的面包而言,对一个孩子而言又究竟有多大的罪过?为何孩子的认错与苦苦哀求不行,好心人的求情也不行,非得要告诉学校老师,非得要联防队员来处理?
在我们的身边,好些事情都是这样:道理人们并非不懂,关键是缺少一颗宽以待人的包容之心,而多的却是冷漠、麻木心态,多少还有报复的心理。而这种不健康的心态常常在不经意间就可能会杀死一个个像黄绢这样弱小无助的生命啊。
原载《检察日报》

花季少女死在了谁的手中?
拿什么告慰被面包逼死的少女?
她是小偷,更是挨饿的孩子!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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