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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秋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上百万拾棉花的学生都会成为家长关注的话题。记者从许多学生和家长打来的热线中发现,城里的孩子并不适应这项劳动实践,拾棉花在一些学生和家长眼里成了一项“痛苦”的任务,从而出现了各种怪现象:家长帮孩子完成任务、学生交钱买任务、施“苦肉计”开病假条等。于是,为了防止学生逃避劳动,各学校不得不想出各种办法“迫使”学生完成“任务”。(据《都市消费晨报》)
和其他地方一样,新疆教育部门组织学生拾棉花是以“勤工俭学”的名义开展的。因此,对于学校组织学生拾棉花,网友们几乎是压倒性地表示支持,都认为这是“一个锻炼的好机会”,认为学生和家长之所以抵触情绪强烈是因为“现在的孩子太娇生惯养了”。在我看来,这样的论断未免失之武断。
有过拾棉花经历的人应该知道,玩似的捡上几朵不但不累而且很有趣,可一旦拾棉花成为工作,而且有每天30到35公斤的任务,初干者腰肯定会疼的直不起来。那些基于“拾棉花很轻松”的认知而判定“学生不该如此娇气”的人,大概本身就没有拾棉花的劳动经历,因而评述的并不客观。
当然,拾棉花的艰苦与否、适不适合学生勤工俭学远非问题的关键。面对家长帮孩子完成任务、学生交钱买任务、施“苦肉计”开病假条等勤工俭学怪现象,我们不得不说,“勤工俭学”很大程度上已经变了味。在这种变味的“勤工俭学”中,我们看不出其教育价值所在,而只能看出其经济价值,也就是组织学生拾棉花对于学校的“创收”价值。事实上,“学生交钱买任务”的奇闻,在以往关于地方教育部门组织学生勤工俭学的新闻报道中已经多次出现过。
“勤工俭学”也就是“勤以做工,俭以求学”,它的教育价值主要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挣钱,减轻父母负担,培养自立能力;其二,让学生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操作的技能;其三,培养和发挥学生的创造性才能;其四,让学生提前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增强独立适应社会的能力。勤工俭学教育价值的实现,离不开一个重要前提,即学生的积极主动性——只有学生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锻炼机会,其教育价值才能发挥到最大。
勤工俭学或许有一定的被迫性,比如家庭经济困难,比如学校有学分要求,但这种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去进行某项体力劳动的勤工俭学方式却是值得商榷的。某种意义上,这甚至已经是一种“强迫劳动”:以强制性手段违背劳动者意志迫使其劳动。当“勤工俭学”被异化成“强迫劳动”,学生要强烈抵制,其实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而在学生强烈抵制情绪中进行的“勤工俭学”,其教育价值的实现无疑令人担忧。
其实,勤工俭学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家教,比如到专业对口单位实习,比如在学校当图书管理员,甚至比如端盘子,拾棉花充其量只是其中一种。每个学生应该有权选择适合自己的勤工俭学方式。学校如果要鼓励学生勤工俭学,不妨规定相关的社会实践学分,而不是要求所有学生在统一时间里统一参加某种体力劳动——归根结底,“勤工俭学”要避免搞成“强迫劳动”。而要做到这一点,学校必须杜绝对自身经济利益的考量,而是首先从学生的角度出发,站在教育价值的立场上制定政策。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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