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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6月29日 |
作者:董洪亮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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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高考,考的不仅是知识,还有诚信。考后如何处理作弊案广为社会关注。
今年高考过程中及其后,陕西省洋县、辽宁省锦州市等个别地方的作弊者被查证并得到一定的惩罚。这令关心高考公平和考生诚信的人们感到欣慰。
我国教育主管部门近年来一直倡导诚信应考和施考,同时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然而,舞弊、违规事件屡屡发生。
作弊的原因主要与作弊的两种形式有关,作弊有单个人的行为和经过组织及策划的团伙行为两种形式。个人作弊无非是为了考上学或考上好的学校,其动机相对还简单些。实事求是地说,大规模的考试要完全避免个别趋利之徒的作弊行为,几乎不可能。在科举时代,作弊已经盛行,于是才有了宋代的糊名法(类似密封考生姓名等信息)、书手誊抄试卷后再由考官批改等对策。如今,高考中个人作弊手段花样不断翻新,还用上了高科技,什么作弊眼镜、作弊笔、现代通讯工具等等不一而足。
最让大家不能容忍的是团伙舞弊,这种舞弊往往是教育系统人员内外勾结、参与并组织的恶劣行为,更有甚者,个别地方官员也参与其中。团伙舞弊不仅仅是为了考生上大学,还为了教师和学校的“名利”、甚至地方官员的所谓“政绩”。团伙舞弊本来是理亏气短、见不得阳光的事情,之所以在个别地方能够行得通,一些预谋者堂而皇之地以为当地多出人才作幌子,似乎心安理得。其实,多出人才本没错,但是应当走正道儿。靠舞弊考上学的人是人才吗?起码其道德情操就不够格。
如果舞弊得逞,就对诚信应考学生的公平入学机会造成明显冲击。作弊者为了自身利益在挑战教育公平,理应受到严惩。
严惩舞弊,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司法部门联手,使那些敢于以身试法者得到法律的严肃制裁,震慑这些胆大妄为分子。
严惩舞弊,才能保护高考这方净土,为诚信者撑起一片蔚蓝明净的天空,让家长、社会对高考放心。(责任编辑 江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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