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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新闻出版总署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禁止出版或合作出版以黄金、白银、珠宝、名贵木材等高档材质为载体或进行豪华包装的奢华类图书,禁止发行销售此类图书,禁止出版物为此类图书做广告。凡违反规定,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笔者为这种做法叫好。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可以明智、增识。当人类步入信息社会后,书的样式发生了变化,除了普通纸张书籍外,还有铜版书,线装书等,而如今电子书的出现,更是丰富了书的种类。但“黄金书”的生产,却让人对此不由多了几分担忧。
或许有人会说,“黄金书”有保价升值功能,买回去作为收藏品。但收藏业界专家认为“黄金书”并没有形成鉴赏、消费市场,其作为礼品的价值远大于作为收藏品的价值。
只有被大众所能接受的文化才是真正的文化。毋庸置疑,这种让普通读者望而却步的天价书,已经从文化产品演变成纯粹的奢侈品,失去了图书原有的精神内涵。一般意义上看,对书的价值判断,是以“学以致用”为标准。如此放大了“形式上的拥有”,势必造成“内容上的虚脱”,真正要读书的大众决不会去买什么黄金做成的书。值得一提的是,据有关部门调查表明,能购买此书者多是大款、富豪之类,他们之所以不惜万金购买“黄金书”,除了“显富”外,还把书作为“公关”礼物,以迎合一些握有权力者的收藏嗜好。
“黄金书”的面世,严重背离了图书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的社会功能,助长了奢华的不良风气,容易滋生腐败,与如今倡导节约型社会的理念格格不入。“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见,要想以书来收获真正的“黄金”还得在书中,并不是在外壳及包装上。(责任编辑 江郎)
《中国教育报》2006年6月13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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