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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就业歧视,看清缘由才能避免空头支票
  2006年12月19日 作者:孙超 来源: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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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24位学者组成的“反就业歧视研究课题组”调查结果显示:九成人认为存在就业歧视。课题组表示将起草《反就业歧视法》草案,并准备将这一方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用人单位的“歧视理由”各种各样:比如女生不要,本科不要,非本地户籍不要等等。(《北京晨报》12月18日) >>>北大等高校宣传反就业歧视 法律缺口尚待补足

  反对就业歧视,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毫无疑问是必要的。但此次调查所揭示的歧 视理由,却不能完全以用人单位“歧视”一言以蔽之,相当部分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完全怪罪用人单位恐怕不合适。

  其一,拿受诟病最多的“不要女生”来说,用人单位恐怕就多有苦衷。女性在工作中确有诸多不便之处,比如与同事一起出差的住宿成本,比如上夜班的安全成本。更突出的问题是女性的生育与哺乳,从用人单位的角度看,从怀孕到育子,女性将有三到五年的时间无法做到对工作的全部投入。或许有人会说,养育后代是每个人天生的权利和义务,怎么能如此狭隘的只从工作角度出发呢?没错,这的确是一项伟大而神圣的权利和责任,但问题是,如此对社会、对人类有益活动的大量成本,为什么要由一个个具体的单位来完全承担?

  我们知道,世界上许多国家(不只是发达国家),对于孕哺期的女性,有多种补贴,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女性的权利。而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只是制定了针对单位用人上的诸多条款,强制性的将这部分理应由社会承担或者分担的成本完全压到了用人单位头上。作为大部分时候的“经济人”本位,用人单位的选择必然是“趋利避害”,逃避使用女生。

  解决问题的办法当然必须有惩罚,但只有惩罚肯定是不够的,只会使问题更隐蔽而已。依笔者之见,社会应该鼓励录用女员工,比如对女员工达到一定比例的单位实行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之类。

  其二,用人单位的户籍要求也并非不可理喻。试问我们自己,谁不知道一纸户口对人生际遇产生的巨大差别。歧视的根源并不在单位这儿,而在户籍制度上。招录一个没有本地户口的员工,单位势必要面临为其落户的烦琐工作,而且增加了管理上的风险。假如人人可以自由流动,用人单位又何必多此一举?

  其他方面,比如“不要本科”,也很难说是就业歧视。在当今就业压力巨大的背景下,一个前景看好的单位是毫无疑问的买方市场,选择门槛势必要抬高。如果硕士生甚至博士生都来求职,而人力成本的支出相差无几,用人单位尤其是用人单位中的企业何乐而不为呢?如果说这就是歧视,那么换一句表达方式,用人单位对“能力低的人不要”还是不是歧视呢?实际上,本科还是硕士,在用人单位看来,基本就是专业水平的重要标准了。

  笔者挑出调查中的几点穷究,无非是想提醒我们的研究者或者政策制定者:反就业歧视,首先要弄清楚问题的根源,其次要分清哪些是真正的歧视,哪些是市场的选择。一腔义愤无助于产生一个清醒理智的政策,如果法令颁布之后而不具操作性,只不过又多了一纸空文而已。

  原载《燕赵都市报》

 

 

  反就业歧视与武大郎开店:莫擅定人才标准

 

  反就业歧视能否摆脱就业高压怪圈

 

  新京报:反就业歧视,政府机关要做表率

 

  就业歧视遍布 就业面前我们应该人人平等

 

  抱怨无用 我们为什么找不到理想的工作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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