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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9年起,单一的“统一选拔考试”将退出历史舞台。浙江省今天(4月17日)公布了该省新课改高考方案:除了高考成绩,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也都将成为能否被高校录取的重要依据(中国青年报4月17日)。
根据媒体目前披露的浙江省高考改革要点,与目前我国恢复高考以后推行的“一考定终身”模式比较,一个显著的变化是:增大了考生录取时弹性考核标准的权重,原来只看分数高低即可确定能否录取,改革以后,除了分数以外,还要考核高中会考成绩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这里,综合素质评价到底能够在录取总分数中占多大比例,虽然没有明确公布,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会对录取产生影响。
然而,正是这一带有很大弹性考核标准的改革内容,使广大普通公众对高考改革的公正性平添了几多疑虑,公众普遍的担心是,如果真的实行这样的高考改革,如何避免权力寻租,如何在操作过程中公开透明,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根据新的制度设计,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学生的品质与素养、学习与能力、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操行与实践、劳动与技能等多个方面,并贯穿在学生长达数年的中学阶段学习生活,其综合评价由谁去做、谁去监督、如何取得学生和家长的信任等,都需要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政策和制度来保障。试想:目前的每年一次只有两三天的高考时间里,为了其考试的公正公平,政府不惜动用教育、纪检、公安等多方面的人力去监督监查,甚至还采用高科技技术手段,防止考生作弊,尽管如此严格,作弊的事情还时有发生。如果新的高考改革涉及考生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由教师和学校在既无量化考核标准、又缺乏社会监督的情况下去完成,其公正性怎么能够得到保证?
客观地讲,人们对目前的“一考定终身”的高考方式,是存有不少意见,改革高考的呼声也比较大。可决策部门有必要认真分析公众对现有高考制度的意见主要表现在哪里?引入弹性考核标准的综合素质又有多少科学依据?我认为,现有高考制度各地录取标准不统一、国家重点高校所在地城市所占招生名额过多、或明或暗的加分照顾条件不公开、不透明等,是广大公众迫切盼望改进的,而打破“分数面前一律平等”、增加综合素质考核内容等,并没有成为公众对现有高考制度不满意的主流。
在求学仍然是改变大多数普通家庭子女生活命运主要渠道的背景下,对高考改革的每一项重要内容,有关部门都应当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都必须从有利于社会公正的原则去设计和创新,如果离开这一原则,使类似于综合素质考核这样的弹性考核的内容不断增加,就很容易诱发违规操作,也很难得到广大公众的认同。
关于高考的方式,历史和现实的实践一再说明:从公平、公正的角度看,分数面前一律平等的做法,是最容易操作、透明度相对较高、社会成本相对较低、尚无其他方式能够代替的一种选拔优秀人才的方式,由此造成的弊端可以改进,但这一方式不可轻易废弃,也不宜动摇其量化考核、以分选优的根基。我认为,这一观点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的,我们的高考改革没有任何理由倒退到扩大弹性考核标准的录取模式上去。
(责任编辑 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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