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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大忽悠击痛招生自主权
  2008年07月21日 作者:叶雷 来源:光明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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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称招生工作人员承诺,文科在595分以上、理科在606分以上,第一志愿报华中科技大学就能录取,结果,投档线文科600分,理科611分,导致顺德17名考生落选第一志愿。

  笔者在高校工作,也参加过招生宣传,一般来说,宣传时的分数线是学校预估的分数线,招生宣传工作人员一般是如实宣传,最多用“问题不大”来回应家长和考生。

  当然,少数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在宣传的时候,也有可能把预估线当作投档线,从而做出承诺。如果预估线低于投档线,招生宣传工作人员在接到学校招办通知后,一般都会通知考生所在学校,或者根据所填“推荐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希望学生改报志愿。

  在终极意义上,教育本身即道德,学校是非常想做一个诚信守信的教育主体的。一般情况下,如果生源质量特别好,高校会通过追加一部分招生计划,或者通过调整招生计划,尽可能地录取考生,因为这样既是对考生负责,也树立了学校的形象,有利于今后招收更好的生源。实际上,华中科技大学也是这样做的,“考虑到与顺德一中合作多年,学校第一时间向北京要计划指标,拿了追加指标后又立即发函给广东招生办,但广东招生办没有投放,因为第一志愿录取工作已结束”。从服务考生、对考生负责的角度来说,广东省招办的责任要远远大于华中科技大学。

  说实话,如果华中科技大学的招生宣传工作人员确实是做出了承诺的,而在政策范围内又无法补录这17名考生,考生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华中科大索要一定金额的精神损失赔偿,并要求对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赔礼道歉的。但据笔者的经验,即使华中科技大学的招生宣传工作人员承诺过,但基于基本的信任,也并没有留下录音或者纸质的协议,这17名考生恐难取证。更重要的是,考生没有得到重填志愿的通知,责任分担的时候,顺德一中也是责无旁贷的。“今年的悲剧最好不要在明年重演”,所以目前最重要的是应“以生为本”,多方努力共同想办法解决问题,并进行反思,而不是一味地去指责华中科技大学的失信。

  在过去先填志愿后高考的年代,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更没有如今这样大规模的招生宣传。如今的知分填志愿,高校大规模地下去宣传咨询,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保护考生的利益。可是,考生填报志愿的时候,高校还无法知道填报考生的准确数字,只能根据今年考生的分数段和以往的情况,做出一个估计,这样很容易受不同年份填报志愿人数波动的影响。而追加招生计划,必须向教育部申请,然后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报招生省份招办同意并执行。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延缓了时间,或者出了问题,都会影响到高校的招生录取。实际上,目前高校的预估分与投档分,一般差别不大,这一点差距也很难说明考生真实能力的差距,而且多出来的人,高校是有能力消化掉的,只是高校缺乏消化掉的政策。

  近几年,自主招生改革正在进行,“华中科大忽悠考生”的本质上是高校的自主招生权问题。因此,要避免大规模招生宣传对教育经费的浪费,要避免类似悲剧在发生,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从高校自主招生权的角度去寻找破解之道。

 

 

招生失信,拿奥运作挡箭牌?

 

  但我更希望华科大承诺要践诺,毕竟一诺千金,毕竟华科大名声在外,毕竟承诺就象许愿,迟早是要还的。更关键的是,一旦人们发现有人吃亏上当了,还会接着“不撞南墙不回头”以至对华科大趋之若骛吗?想必这一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信誉损失帐华科大不会“揣着明白装糊涂”。人无信不立,高校建设和发展亦当作如是观。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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