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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是制度的替罪羊
  2008年07月24日 作者:陈才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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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状元已被证实为“高考移民”,目前,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已决定取消其在青海的高考录取资格,在清华大学的录取当中也未给该考生投档。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建国说,自从今年考录工作启动以来,青海省考试管理中心已经查处了36名考生。(7月23日《新京报》)

  “高考移民”对移入地考生权益的损害不言而喻,因此,对这些“高考移民”进行清理、查处是应该的。但实话说,看到这名文科“状元”被取消录取资格,我却感到一种无言的沉重。正如新华社记者所言,单以高考成绩而论,无论身在何处,他都有希望获得不错的前程,但如今却深受“高考移民”行为之害。此一教训,考生和家长当然需要反省,不过,问题到此就结束了吗?

  据报道,今年内蒙古共有3700多名考生因“高考移民”或涉嫌“高考移民”被取消录取资格,这一数字相当于去年内蒙古查处高考移民人数的8倍,约占考生总人数的1.4%。在其它省市,被查处的“高考移民”也一年比一年多。谁都知道,“高考移民”一旦被查出,就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对高考生来说绝对是没顶之灾,可为什么每年还是有那么多考生甘冒被查处的风险,前赴后继地踏上“高考移民”之路?

  显然,这不仅仅是考生个人的问题,更是制度的问题。有关专家早就指出,“高考移民”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各地高考录取分数差异太大。同样的努力程度,同样的分数,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可以上重点院校,在河南、四川可能就只能上二本。“高考移民”之所以像流浪的候鸟一样四处迁徙,无非是看中移入地优惠的招生政策。所以说,如果政府不对目前的歧视性招生政策进行改革的话,“高考移民”现象就不会轻易消失。

  此外,对“高考移民”的处理也值得拷问。虽然从规定看,取消“高考移民”的录取资格有法可依,但当一个省有数千名考生被取消录取资格时,它就绝对不是一件小事。那些被查处的“高考移民”该怎么办?对此有没有更人性化的处理办法?谁都清楚高考对一个学生的意义,惩前毖后当然重要,但治病救人也不可忘;对“高考移民”一棍子打死了,一个大好青年的一生可能也就完了。

  归根结底,“高考移民”只是制度的替罪羊,他们其实更值得同情。但愿,相关部门在清理、查处“高考移民”的同时,也能对不公平的招生政策进行反思、改革。若非如此,今年查处了青海的高考状元,不知道明年其它省还会不会有。

 

有制度还要有执行力

 

  高考是一项关系千家万户的大事,涉及到千万考生的利益。创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考录环境,是家长和学子们的共同愿望,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当前,围绕高考已经制定和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范,目的就是要使高考制度能够惠及每一位学子。

 

为青海高考文科状元涉嫌高考移民喊冤

 

  客观地说,国家既然制定了录取水准的地域差别,“高考移民”就势必对移入地的考生造成了不公平。在这个前提下,“吏治”尤为重要。但凡能“移”成功的地方,一定是“吏治”不堪一提,得了好处(应该如此吧,臆断)就“门户洞开”的地方。这个问题不解决,今后还不知会有多少“高考移民”,不知还要为多少人才喊冤。

 

毁了“移民高考状元”前程的是腐败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与其将高考“移民”现象的出现归咎于当前非一刀切的高考录取政策,将青海“移民高考状元”前途的被毁归咎于相关处罚制度的严厉,不如更为深切地认识到包括在“移民”考生户籍上弄虚作假在内腐败行为的严重性,并通过强化吏治管理与制度建设杜绝腐败出现来从根本上促进社会实质性公平的实现,并由此而避免诸如青海“移民状元”前途沦为腐败牺牲品之类令人痛心现象的出现。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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