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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南女大学生王静自建“反包二奶”网站,揭露父亲王志华“包养”李翠莲,王志华将王静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目前,该案有了最新进展。2月5日,定陶县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送达当事人手中。法院认定王静构成侮辱罪,判处管制二年,王静要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删除其开办的“父亲不如西门庆”网站、“反包二奶”网页上所有侮辱李翠莲的文章。但该判决要在10天的上诉期过后,当事人不上诉才能生效(《齐鲁晚报》2月7日)。
王静因“反二奶”反出如此的结果,值得深思。
正如人们所了解的,当初王静就自已父亲与李翠莲的关系向父亲单位、中纪委举报的消息在媒体上披露后,对王静的行为就曾一度在社会上引发了许多争论。如果说当时社会对王静行为的评介还集中于如何处理家庭伦理关系的话,那么在王静建立“反包二奶”网站、以及现在的法院判决之后所引出的则是一个更加重要的话题:应当如何合情、合理、合法的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从法律的视角看,即使王静怀疑父亲与李翠莲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而她也掌握着充分的证据,也只能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表示自己的主张。至于父亲与李翠莲是否存在王静所认为的不正当男女关系以及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那就是相关权力部门的事了。所以在此前提下,王静尽可在法律范围内充分行使自己的反映、举报权利,并以此追求自己所希望结果。
即使王静所追求的目的具有正当性,也不能以自己所追求结果的正义性为理由,而行使自己在法律上所不拥有的权利。因为任何以结果正义为理由,而以不当程序追求的行为,本身就失去了正义的性质。如果由此损害社会、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样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由此而言,如果说王静当初向父亲单位与中纪委举报行为尚有一定合理性的话,其后她建立“反二奶”网站的行为与言论,不但公开宣扬了他人隐私,在结果上也对他人的名誉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侵犯。因而一审法院的判决当然合情合法。
从伦理的视角来看,女儿状告父亲在一般人的眼光中,首先就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家庭的和谐。而对于一个涉世未深的少女来说,处理好这样复杂的矛盾那是太难了。
从尚未生效的判决中我们不难看到一个近乎破碎的家庭,在关注“包二奶”、“女告父”这些关键词之后,更应引起我们关注的是如何维护一个家庭的和谐。作为社会最小的细胞,家庭的和谐关乎整个社会的稳定。近些年关于家庭成员打官司、反目成仇的报道时常可见。因而,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好家庭成员的关系,应该为我们每个人所重视。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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