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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民办中小学正濒临关门倒闭的命运。由于民办和公办学校的教师退休后待遇相差过大,不少民办学校的老师纷纷离开,师资力量捉襟见肘,民办学校也招不到学生,造成民办教育逐步边缘化。这不符合教育公平的原则。”长期从事民办教育的全国政协委员张杰庭呼吁,无论公办教育还是民办教育,教师都是蜡烛,倾注毕生的心血点亮智慧,国家应给予他们同样的尊重。
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公办教育投入明显不足,国家纷纷鼓励民营资金投入教育领域,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政策予以大力扶持。依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然而,仅规定了“民办学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教龄和工龄计算、表彰奖励、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
在实践中,民办学校教职工在退休政策上未能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职工同等权利,不利于民办教育的发展。为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张杰庭委员提议,对于民办学校(承担国家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的教职工比照公办学校教职工现行退休政策执行。政府按照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将公办和民办学校的发展在宏观予以规划,确定教职工编制总额,在教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一视同仁地享受现行退休政策;在退休政策改革时,将公办和民办学校教职工同步给予考虑。
原载《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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