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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教学生为什么还要倒贴钱?
  2007年05月22日 作者: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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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师给学生传道、授业、解惑,获得一些薄酬,应该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这一点,孔子也承认,并且身体力行,乐于接受几条学生送的干腊肉。孔子是私立学校的老师,要指望那几条腊肉开饭。而现在的大学老师拿着国家的工资,教授学生是分内之事,当然不应该收学生送的礼物。但一旦把事情倒过来———老师教了学生,还要拿钱倒贴学生,就怎么看都觉得有悖常理。但是不幸得很,南京一所大学的博士生导师最近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按照学校的新规,今后他们每招一名博士生,不分文、理科,每月均要向学校上交100元,以津贴形式发给所带的博士。南京这所大学不是第一家这样做的学校,我敢肯定,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家:如今凡是有利于创收的先进经验,推广起来都是很快的。

  博士研究生的津贴,最早由国家负担。20世纪80年代,一个博士研究生大约能领到每月近百元的津贴,虽然不多,但应付日常开支没有问题。后来,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日益扩大,津贴却没有水涨船高,现在也就是在四五百元。这点钱,吃饭都成问题,而博士们大都年近而立之年,拖家带口,生活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他们的学习自然也受到或多或少的影响。而自费博士,学费都要自己掏腰包,也就没有津贴这一说了。出现这样的问题,首先应该检讨的是政府,为社会培养的高级学术人才,吃饭都成问题,有关部门多少应该脸红一下,考虑一下增加教育经费的问题了。

  而在今天大学的考评机制中,所谓的研究型大学才能算得上高水平大学,而研究生数量多少是能否跻身于研究型大学的重要指标,因此各大学拼命扩招博士生、硕士生,以规模来证明水平。问题在于,研究生扩招了,国家相应的经费却没有增加。本来,为社会培养人才是大学的使命,负担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差额是学校不容推辞的责任。偏偏现在的很多大学已经产业化了,既已产业化,就要讲究“经营”,就要计算成本,研究生培养的成本自然也应该最小化,学校把手伸进导师的口袋,把研究生培养的成本转嫁到老师头上,就是再自然不过的选择了。南京这所大学敢这样做,自然有十足的底气,从务虚的方面来看,绝大部分老师都很看重博导这样的荣誉,从务实的方面来看,导师需要学生干活。虚虚实实,学校都拿捏得恰到好处,导师们只有乖乖就范的份。

  当然学校也不愁没有冠冕堂皇的理由:一曰国际惯例,二曰博士是导师的科研助手,对导师帮助很大,理应获得一定报酬。关于第一个理由,已经被用滥了,声名狼藉,不值一驳。第二个理由,却值得认真地探究一下。在现实中,很多博士生对于导师而言,已经不是科研助手那么简单,导师与博士生之间,事实上已经存在劳资关系。导师利用博士生的劳动完成各种项目,从中获利。而博士生却经常无法获得相应的报酬。由此引发的纠纷频现报端。南京那所大学的做法,表面上像是给博士生们维权,但区区一月一百元,不但无法体现博士生劳动的价值,反而给某些导师盘剥博士生提供了依据,使其行为合法化。因此,导师与博士生之间的关系,不是每月一百元就能够规范的。我想既然是劳资关系,学校也就不要藏着掖着,企图在内部解决,要真是为博士生着想,就应该打开大门,请劳动部门、立法机关、执法部门走进校园,共同维护博士生乃至整个研究生群体的权益,不要再让他们的劳动成为导师发财成名的工具,而他们自己却落得两手空空。

  而对另外一些导师而言,他们的研究多是独立进行,博士协助作用不大,而博士生的研究他们却要进行辅导。这种情况下,导师如果出于爱护之情自愿发给学生津贴,当然是好事一桩。但像南京那所大学一样,强行规定导师给学生发钱,则老师心有不甘,学生怕也难心安理得吧。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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