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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看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以“债务催收公告”的形式将1200余名拖欠助学贷款的违约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公布于众,本息总计37151890.96元。“公告”内容包括拖欠助学贷款的欠债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据了解,这是工行首次公布这些学生的个人信息。(7月19日《北京晨报》)
查找由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得知,工行的这一举动合乎相关规定。但这种做法对于拖欠助学贷款的大学毕业生们来说并非好消息。因为其违约记录已提交央行个人征信系统,今后他们要想从银行贷款可就难了,这势必对其生活、工作等造成影响。
出现这种事情,银行没有做错什么。但“毕业后6年内还清助学贷款”的规定并非适用所有毕业生,因为现在就业不易,而且有能力还贷而不还的毕业生毕竟是少数。笔者想,在助学贷款方面,我们能否考虑一下和国际接轨呢?
英国规定,大学毕业生后,年收入超过1.5万英镑部分的9%应用于偿还贷款;如果到25年仍未偿还债务,余额由政府负责冲销。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实行与毕业后收入挂钩的助学贷款机制,贷款最终偿还数额取决于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挪威政府则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校园表现考虑,是否将部分贷款变为赠款。加拿大实行政府直接资助贷款,再雇佣服务机构负责向学生发放。这取代了以往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和发放助学贷款的机制,受到学生好评。
在学费高高在上的大背景下,助学贷款所发挥的作用不容低估。很明显,国际上的一些助学贷款的还款方式比较人性化,我们应该考虑借鉴一下。
原载《大众日报》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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