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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公平:穷人教育学的逻辑起点
——谈温家宝总理读穷人教育学
时值第23个教师节,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专程来到北京师范大学,看望刚刚入学的免费师范生,与几百名学生和老师进行座谈。在谈话中,他谈到了穷人的教育学。他深情地说:“我以前讲过穷人的经济学,今天讲讲穷人的教育学。我们的国家太大,尽管这些年经济社会发展很快,但发展很不平衡,许多地方特别是农村还很困难。因此,我们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努力使教育体现出最大的社会公平,让所有的孩子都能圆上学梦。”“无论是做教师,还是做人,都应该有一颗同情心、一颗爱心。同情和爱心是道德的基础。希望我们的学生懂得农民的甘苦,把他们记在心里;希望教育部门、学校和老师更多地关注贫困家庭和孩子。学校的大门是向人人开的。让所有贫困家庭的子女都能上学,真正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这就是穷人教育学。”
在我国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家庭之间仍存在一定的贫富差距,全国大中专、中小学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入学或不能顺利地完成学业。这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不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着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教育因为贫困而办不好,贫困因为教育而起。有关调查表明,人均受教育年限与工资收入之间具有高度相关性。一般来说,平均受教育年限越长,工资收入就越高。这样,就有了收入差距,就有穷人与富人。收入差距的不平等又进一步促成了穷富者接受教育上的机会不平等。收入较高人的后代获得的教育水平一般会高于收入水平较低人的后代所获得的教育水平,进而决定了收入分配代际效应,使得穷人与富人间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从这个意义讲,读懂穷人教育学,就是要解决好有困难的家庭、贫困地区、教育落后的区孩子入学受教育的问题,实现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教育公平。教育公平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因此它是穷人教育学的逻辑起点。这就是温总理讲的穷人教育学。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实现教育公平是我国的“世纪难题”。 学校的大门是向人人开的,决不能让孩子们因经济困难而被拒之门外。保障人人享有接受教育的机会,是党和国家的责任,是我国基本教育政策,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
近年来,为解决教育公平问题,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推动公共教育协调发展。健全教育资助制度和助学体系,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公平配置。加大对优质教育资源分配的宏观调节力度,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禁止以任何名义将学校分为重点和非重点,坚持实行小学和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加强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促进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积极推行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公平分配到初中的办法。在全国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1.48亿人。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制度,积极推行学生贷款制度,建立各种形式的奖学金制度,实施勤工助学制度,开展特殊困难补助,实行学费减、免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在高等教育阶段,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从而促进教育公平。(吴兵/江西省景德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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