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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审计厅近日在对济南、烟台等5市46所公办普通中学的审计中发现,高中学校负债现象比较普遍,23所普通高中有21所有债务负担,债务余额8.72亿元,校均4152万元。(4月28日《济南时报》)
报道还说,这些负债学校经费普遍不足,偿债乏力。部分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在财政资金没有投入或投入不足的情况下,以自筹资金方式改建和新建基础设施,是造成学校债务负担过重的主要原因。
作为一名高中教师,笔者认为解决高中负债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责任,《中国教育法》第三十条中规定“学校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长负责”。学校产生负债问题,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建议政府各部门坚强监管和监督,让财政运行透明、公开。
二是健全学校评价机制,侧重于“软件”评价。如昨天下午结束的泉乐坊杯2008中国玫瑰仙子暨平阴形象大使选拔赛中,省实验中学的高二学生毕文佳薛争和济南七中的薛争分获冠军和亚军。教育部门可以对获奖的两所学校进行评价加分,给予一定的奖励,借此形成灵活的评价机制,改变学校争相建楼、购买昂贵设备的重硬件建设的局面。
三是力求用长远眼光评价学校。“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周期比科研开发和经济活动的周期都要长,教育的效益往往要到十几年或几十年后才能逐步显现出来,直接影响着一代人甚至几代人。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早在1890年所出版的《经济学原理》中就指出:“把公私资金用于教育是否明智,不能单以它的直接结果来衡量。”
解决高中负债,不仅需要政府部门利用国家对教育事业的优惠政策,制定措施帮助学校逐步消化债务,更要求学校转变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力争早日度过难关。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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