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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暑期打工被公司克扣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2007年08月22日 作者: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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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你们好!一个月前我在武汉市一家大型眼镜连锁店找到了份促销员的兼职,工作期满后,公司迟迟不给我报酬,打电话去催,店方的态度很差。我身边的同学在暑期打工中也常遇到克扣拖欠工资的事儿。请问遇到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权?

    武汉科技大学学生 小杨 

    2007年8月14日

 

    本报实习生吕海波就这位同学的疑问采访了相关人士,希望他们的回答能给青年读者帮助和启发。

    中央音乐学院05级毕业生陈沛然:2005年毕业前夕,我曾在一家音像出版社打工,由于应聘的学生太多,用人单位没有和我签订工作协议,仅口头承诺每月工资5000元。工作半年后,出版社共拖欠我工资近万元,我反复索要无果,只好把该公司告上了法庭。打了近半年的官司、投入上千元之后,我终于胜诉,但自己也是身心疲惫。我建议大学生打工时一定要和招工方签订书面协议,在没有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一定要注意保留工作的证据:像上岗证、工资条、通话录音等,如果就职的公司一个月没发工资,就要考虑换工作,以免损失更多的时间。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时福茂律师:针对这种情况,首先要找公司的负责人索要工资,注意用MP3录音,这在之后的诉讼中可能会有帮助。如果他承认应给你工资而让你等一段时间,那就让他出具欠条,如果他不承认,你应搜集相关的证据来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以及你们约定的工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自己不能解决的话应找介绍人来帮助你,如果没有介绍人可以找所在部门的工作组长或者打当地劳动部门的电话。当各种方法都无效,又不具备基本证据时,可以打110报警,让警察来帮你解决证据的问题(警方要做笔录,一般的老板是不会对警察说假话的),这样你就可以依公安机关的笔录为证据申请仲裁或诉讼了。

    避免暑期打工被骗的关键是做好预防工作。首先要学会利用法律和书面劳动合同来保护自己,注意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60天。其次要提高甄别能力,不要相信不劳而获的谎言。遇到权利被侵害时要学会向政府机关和公益组织等相关部门求助。最后建议大学生不要为这些事长时间劳神费心,交由劳动监察部门解决最为方便,自己安心学习还是最重要的。

    中国政法大学团委书记项云:我认为在目前对大学生侵权救济尚不充分的情况下,针对这类问题,应该尽量由学校出面,通过集体力量来维护个体权益,并且尽可能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具体说,可以由学校有关部门譬如学生处、团委、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公室来统一组织指导,搭建工作平台。暑期来临前,学校利用教师、校友、学生组织等各方面的资源优势对外联系用人单位。最后由学校、用人单位和学生一起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基本的权利义务,把大学生个体行为与大学行为结合在一起。一旦发生用人单位侵害学生权益事件,学校就能及时介入,通过工商、劳动、公安等有关部门甚至启动诉讼程序来解决,而不是学生单独去维权。

    教育部日前公布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允许,不能聘用在校学生打工;校外用人单位如要聘用校内学生,也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和出示相关的证件。我校学生社团开展的“百家律所带薪实习行动”基本就是这种做法。目前,这种模式最大的困难在于岗位少,难以满足所有勤工助学学生的需求,但还是能在很大范围内和很大程度上解决这一社会问题。此外,学校团学组织还应该通过举办讲座,印发宣传册等形式,结合社会现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让大学生们掌握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编辑 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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