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首页 | 法治时讯 | 案件传真 | 法治观察 | 以案说法 | 法治评说 | 法学教育 | 法律课堂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频道 > 法律课堂> 正文
学生患社交恐惧症 学校老师是否承担相应责任
  2008年04月08日 作者:何春中 来源:中国青年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由于被诊断患上社交恐惧症,学生吕欣(化名)将学校及老师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记者7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吕欣在起诉书中称,2003年年底,北京某学校物理教师董某在上课时,令因故迟到的吕欣等同学退出教室,董某还常在课堂上当众讥讽羞辱并冷落自己,由此造成吕欣不敢看其他教师和同学,以致不敢看任何人。2005年,经医院诊断确认,吕欣患上了社交恐惧症,自2005年1月至今,一直休学在家。2006年1月,吕欣起诉至一审法院,要求学校和董某赔偿医疗、护理、精神损害赔偿、后续治疗等费用共计34万余元。

  学校及董某辩称,吕欣起诉已超诉讼时效,董某并未对吕体罚和羞辱,吕所陈述的损害结果与董某的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不同意吕欣诉讼请求,请法院驳回吕欣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判决后,吕欣不服,以董某的粗暴行为系自己病情的诱因为由上诉到北京市二中院。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社交恐惧症属精神类疾病范畴,致病因素复杂。吕欣称系董某的行为诱发其患病,但吕欣所提供的证据,无法确认其病因与董某的行为二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其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但北京二中院的法官也表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校及其教师依法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和董某应从该事件中吸取教训,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应加强管理,规范言行,给学生更多的关爱。

  (责任编辑 程荣)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法规
  ·作弊与考试如影随形 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
·教师资格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法治专题
 
 
法律课堂
  ·大学生犯罪预防网在南京...
·学生患社交恐惧症 学校...
·儿童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
·大学生暑期打工被公司克...
·[专家观点]从经济学的...
·肖扬:探索社会主义法治...
·[专家说法]中美少年违...
·校园维权问答:学生校内...
·[有问必答]学校有权没...
·《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