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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未成年犯,他们首先是未成年人,社会对他们的态度不仅将影响他们以后的人生道路,还会关系到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对于限制行为能力的“污点少年”来讲,帮助他们回归社会无疑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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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点”不再跟随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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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上海市某中学高三学生吴铭(化名)去年初纠集他人在校外对另一同学进行殴打,并抢走其身上的200元现金,被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在此期间,吴铭考上了大学。 |
举 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11月8日宣布,从即日起,上海市各级检察机关将全面推广试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污点限制公开制度,以及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早日“康复”。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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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资助基金“资助”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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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朝阳区法院在长期工作实践中发现,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回归社会后,常因经济上的原因而无力恢复已中断的学业,或接受进一步的技能培训,导致就业困难,形成再犯隐患。 |
举 措
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基金款项来源于社会慈善人士的捐赠,由全国律协未委会组建的“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基金”工作办公室进行管理,以严格的程序确保专款专用。首批资助基金的培训领域涉及平面设计、调酒等。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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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家庭”弥补爱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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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二管区家属接见日,盼盼(化名)低着头呆坐床边,看着舍友和亲人见面,眼神流露出羡慕。和盼盼一样,失去父母或长期无人探视的未成年犯有数十人。 |
举 措
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所长吴运才解释了面向社会为失足孩子征集爱心家庭的原因。他说,目前管教所里,单亲或者双亲缺失的未成年犯占了总数的1/3,很多孩子都存在心理缺陷。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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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诊断”从“心”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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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11月17日,北京市东城区司法局“阳光心理矫正服务中心”委派的二位心理咨询师出现在了东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他们此行的目的是为当天被提讯的两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诊断,并在今后对他们进行跟踪治疗。 |
举 措
庭上的两名心理咨询师事后告诉记者,他们参加提讯,是为了根据庭上获取的未成年人信息,以及答卷的内容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诊断并作出心理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情况,在该未成年被告人被宣判后,继续有针对性地进行跟踪心理辅导和行为矫正。[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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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教育”轻“判刑”鼓励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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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他们共抢劫2次,其中一次未遂,共抢劫现金24元,抢劫对象均为学生,犯罪主观故意不明显。“如果这些小孩因此经受法庭审判被判刑,将会在他们心中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 |
举 措
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出发,检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政策,与未成年人家长及学校沟通后决定,对参与抢劫未遂的7人,建议公安部门撤诉,对另外7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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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桌审判”维护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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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据佛山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近三年来,该市未成年犯罪案件与三年前同期相比上升了150个百分点。未成年人犯罪是源于多方面因素造成。 |
举 措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适应少年法庭工作要求,最近正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圆桌审判”,让法官和未成年被告人可以面对面地交谈,同时规定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也享有在场权。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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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享有接受义务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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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随着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受师资、教育设施、教育经费等方面制约,河南省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工作已远远不能适应教育改造工作的需要。 |
举 措
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人人平等。哪怕是犯下杀人大罪的未成年人。据悉,河南省政府日前下发文件,将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纳入国民义务教育序列。[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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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污点”社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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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上海市卢湾区的青少年事务社工秦天栋介绍,沉溺于游戏的青少年大都家境不是很好,有厌学情绪,想要逃避现实生活。他们在充斥着烟味的游戏机房里觉得很自在,也不愿意回到社会和家庭的正常生活轨道上。在卢湾区,就有大约2000多名像小华这样需要帮助的社区青少年。 |
举 措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卢湾区工作站启动了首次青少年事务社工系列外展活动,截至9月底,这项名为“回归计划”的活动已持续进行了12次。社工们希望通过外展工作,使那些流连于游戏机房、网吧的青少年可以重新回归到正常健康的生活中来。[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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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理论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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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犯罪未成年人还需教育制度跟进
法律上对未成年人的“从轻减轻处罚”,必须有教育制度上的跟进,否则保护未成年人的目标就会落空。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人数正逐年增多,并呈现向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发展的趋势。据统计,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全国2.2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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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成年人参与”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硬起来
群体有弱势群体,制度也有弱势制度。未成年人属于典型的需要社会关怀和法律保障的弱势群体,目前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也属于比较典型的弱势制度。我们社会主流的司法制度依然是成人司法制度,迄今为止,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依然处于被边缘化、被同化的缺乏未成年人特色的尴尬境地。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