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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不幸的孩子"  她对失足少年永不言弃
  2006年07月16日 作者:董碧水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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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严肃的法官,审案时毫不徇情;她是一位慈祥的母亲,在每一个未成年犯心头,播撒着爱和希望的种子。

  她就是贾建平,是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审判员。5年来,她感化了一个又一个走上犯罪道路的失足少年,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徘徊在犯罪边缘的问题少年。

  6月27日,贾建平被最高人民法院、浙江省委授予“全国模范法官”、“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

  5年来,贾建平审结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232件,涉案311人,没有一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被发回重审或有重大改判。

  “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贾建平说。

  每次开庭前,她必定与被告人会见一次,并尽可能与被告人的家长进行沟通,从中了解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每次庭审中,她都要将案件事实、危害后果及家庭亲情结合起来,对被告人进行教育。刑罚宣告前,她还要再根据案件需要,邀请教师、小区干部和被告人信赖的人到庭进行法庭教育,然后再宣布刑罚,从而达到让未成年犯认罪服法的目的。

  贾建平是不少学校的“编外教师”,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成了她审判工作之外从事的又一项工作。贾建平上课特别认真,每次上课前总要到学校了解情况,看看学生存在哪些问题,再对症下药,精心挑选一些适合的案例进行了讲解。

  5年来,她先后与12所学校共建了德育基地,兼任4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几年来,已为30多所学校上了法制课,受教学生、老师、家长总数达4万多人。

  “贾老师对失足青少年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永不言弃。”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潘勤勤说。

  为了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各种权利,贾建平提出了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押解、审判过程中戴头套制度,推行了未成年罪犯圆桌审判制度。为给缓刑少年犯、刑满释放青少年中的生活困难者提供就业岗位,贾建平与区城乡建设局、交通局一起建立了“帮教基地”,与妇联、教育局、关工委、团委等有关部门构建了“帮教网络”,还用自己所获奖金创立了“爱心帮教基金”。

 

  贾建平帮教过的青少年换了一拨又一拨,如今,昔日的失足青少年已经重返正途。他们说:“是贾妈妈给了我勇气和机会,让我们看到了充满希望的未来。”

 

  原载《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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