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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刑事诉前保护和教育帮失足少年改过自新
  2006年11月24日 作者:程士华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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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合肥11月24日电(记者程士华)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和身心发育规律,对于情节轻微、主观恶意较浅的案件,按刑事诉前保护和教育机制处理,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这个检察院公诉科傅冬梅科长告诉记者,今年9月公安机关移送了一技校14名涉嫌团伙抢劫的在校学生,均为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些学生共抢劫2次,其中一次未遂,共抢劫现金24元,抢劫对象均为学生,犯罪主观故意不明显。“如果这些小孩子因此经受法庭审判被判刑,将会在他们心中留下永远无法抹去的阴影。”

    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出发,检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政策,与未成年人家长及学校沟通后决定,对参与抢劫未遂的7人,建议公安部门撤诉,对另外7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专门到其学校宣布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决定,并以案释法,给全校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据统计,迎江区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已受理了33件、68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分别占受理刑事案件总数和人数的24%和30%。傅冬梅说,随着社会的转型,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愈加突出,如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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