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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中国在强力保护知识产权
  2007年05月09日 作者:张意轩 王 永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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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等有关问题,日前,记者采访了商务部副部长、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姜增伟。

 

  两条途径并轨运行 

  问:中国在2001年加入WTO时曾就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相关承诺,近6年来,具体进展如何?

    姜增伟:中国一贯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多年来特别是加入WTO以来,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取得重大进展。

    建立健全了符合国际通行规则、门类比较齐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2001年中国加入WTO前后,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修改,做到了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及其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规则相一致。2006年,中国正式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演和录音制品条约》,公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并起草完成《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建议方案。

    在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中国形成了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2004年中国成立了以国务院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启用统一的举报电话

    问:去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

    姜增伟:2006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成果丰硕:

    按照《2006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国家保知工作组在全国50个城市建立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并启用了统一的“12312”举报投诉服务电话。截至2006年底,共接收举报、投诉1288件,提供咨询服务2万多起。

    软件正版化工作深入推进。财政部、信息产业部、版权局、商务部颁布规定,要求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国家版权局会同8个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开展了“阳光行动”、“蓝天展会行动”等7个专项打击行动,有效地打击了犯罪,保护了权利人利益。

    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知识产权立法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国务院颁布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明确了录音录像制品知识产权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完成了涉及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权利冲突、音乐电视纠纷案件的4个司法解释的拟定工作,其中两项已于今年年初出台。

    今年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问:今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将有何特点?

    姜增伟:2007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加大了司法保护的力度。

    首先,重点加大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审判工作力度。其次,加强对法律适用问题的审判监督,重点监督不同法院裁判标准不一致的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以及涉及专利商标确权司法审查一般标准的案件,加强对关联案件的协调工作,建立健全案例指导制度。第三,继续密切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保持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吴仪: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有6项重点工作

 

徐匡迪:保护知识产权是实现科技创新重要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已经充分建立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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