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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法: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
  2007年12月30日 作者:刘奕湛 张景勇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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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记者刘奕湛、张景勇)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表决通过的禁毒法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禁毒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公安部禁毒局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我国在实际工作中,大力加强全民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积极推进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场所,全民识毒、拒毒、防毒的意识不断增强,参与禁毒人民战争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全国禁毒志愿者目前已有100多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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