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记者 刘杰)四少年预谋后专门于夜间盗窃电缆等物品,4月内连续作案多次。昨天,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四人被朝阳区检察院因盗窃罪提起公诉。
被告人晏某、陶某、陈某、冯某均为四川来京务工人员,案发前为无业状态,其中三人尚未成年。2007年5月至8月间,他们经预谋后,先后在朝阳区体育中心西南侧地井内、朝阳区泛海国际工地南侧广告牌处、定福家园北里小区内,使用钢锯、钳子盗走正在使用中的照明电缆线600余米和变压器的铜块50公斤,造成小区停电。他们还在三里屯一大厦门前,盗走两辆摩托车。这些物品价值共计17000余元。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陶某、陈某、冯某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采用秘密窃取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晏某应当以盗窃罪、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朝阳法院少年法庭已受理此案。
(责任编辑 龚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