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首页 | 法治时讯 | 案件传真 | 法治观察 | 以案说法 | 法治评说 | 法学教育 | 法律课堂
 
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频道 > 法治时讯> 正文
陈云龙:不捕不诉失足未成年学生不应推向社会
  2008年03月17日 作者: 来源:新华网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新华网北京3月16日电(记者岳德亮、李亚彪)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建议,不捕、不诉的失足未成年学生,不应被推向社会,应当允许其继续学业。

    我国现在实行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司法机关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陈云龙代表认为,这一政策对于有效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最大限度减少、遏制和预防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不相适应的问题。陈云龙代表说,受以往长期的“严打”政策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但侧重严惩”思想的影响,办案人员头脑中构罪即捕、构罪即诉、从严打击的观念根深蒂固。刑事诉讼法对轻微犯罪不捕、不起诉的适用条件,规定得非常原则,导致司法实践缺乏明确的操作标准。

    而且,某些考核指标不合理。例如关于失足未成年学生的帮教工作,需要社区、学校、社会团体及其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受到某些考核“一票否决”的影响,一些学校对受到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以上处理的学生,一律开除,这导致许多被不捕、不诉的失足未成年学生被推向社会,无人帮教。

    陈云龙代表建议,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明确轻微犯罪不捕不诉的具体适用标准。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社会帮教组织体系,切实发挥作用,对于失足未成年人学生,只要未被羁押,应当允许其继续学业,由学校为主对被不捕、不诉的失足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挽救工作。

 

 

 

(责任编辑 周玲玲)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香港一年有326名未成年少女堕胎平均只有16岁
·有关部门开始拍电视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 道德实践活动启动
·近年俄罗斯未成年人因受虐待离家出走现象严重
·尔肯江·吐拉洪: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尔肯江·吐拉洪:设全国协调机构保护未成年人
·尔肯江•吐拉洪:加大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力度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教育法规
  ·作弊与考试如影随形 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
·教师资格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法治专题
 
 
法律课堂
  ·大学生犯罪预防网在南京...
·学生患社交恐惧症 学校...
·儿童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
·大学生暑期打工被公司克...
·[专家观点]从经济学的...
·肖扬:探索社会主义法治...
·[专家说法]中美少年违...
·校园维权问答:学生校内...
·[有问必答]学校有权没...
·《抵制恶意软件自律公约...
·中国互联网行业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