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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启动国家助学贷款
记者 徐光明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 江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4部门日前联合向全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在江西省全面启动国家助学贷款。

  江西省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无需担保,只要学生持有本人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就可拿到国家助学贷款;取消“一校一行”的规定,允许学校选择多家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中国教育报》2001年9月5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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