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栏目>>高教信息 |
|
| 江西:启动国家助学贷款 |
|
记者 徐光明
|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 江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4部门日前联合向全省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在江西省全面启动国家助学贷款。
江西省规定,国家助学贷款无需担保,只要学生持有本人入学通知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符合有关文件规定,就可拿到国家助学贷款;取消“一校一行”的规定,允许学校选择多家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
《中国教育报》2001年9月5日第2版
|
|
|
| 前一篇
| 后一篇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