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12月9日讯(记者 牛喜林)教育部、甘肃省政府重点共建兰州大学签字仪式今天上午在兰州举行。教育部部长陈至立、甘肃省省长陆浩分别代表教育部和甘肃省政府在协议上签字。教育部、甘肃省重点共建兰州大学,旨在促进兰州大学各项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适应新世纪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使兰大成为西北地区高水平创新人才培养、高新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高层次决策咨询的重要基地,逐步建设成为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陈至立、陆浩在协议上签字后,分别代表教育部、甘肃省政府讲了话。陈至立指出,省部重点共建兰大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又一新举措,是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等多方面积极性,相对集中有限财力,对少数具备条件和基础的高校进行重点支持和建设的又一新尝试。兰大围绕“做西部文章,创国内一流”的办学思路和“扎根甘肃,立足西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方针,为国家特别是西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高质量的专门人才,提供了丰硕的科研成果,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稳步提高。希望兰大抓住省部共建这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积极投身西部大开发,为科教兴陇作出积极的贡献。陆浩指出,省部共建兰大,是甘肃高等教育改革中的大事,甘肃省政府将积极创造条件,扎实开展工作,努力把兰大建设成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教育部与甘肃省重点共建兰州大学后,兰州大学仍为教育部直属高校。甘肃省将兰大改革和发展纳入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之中并给予相应的支持。教育部支持并鼓励兰大在面向全国服务的同时,积极参与西部地区特别是甘肃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知识贡献。教育部、甘肃省将积极推进兰大参与甘肃省高校布局结构调整,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为提高甘肃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和办学效益发挥龙头和示范作用。按照重点共建协议,除正常经费外,2001年至2003年三年内,教育部将向兰大投入建设经费3亿元;甘肃省将投入1.5亿元,用于榆中校区基础设施建设、与兰州医学院的紧密合作办学、共建公共管理学院,在榆中校区附近划拨1000亩土地,用于学校的相关建设,并将采取积极措施,逐步落实对兰大的各项政策性补贴。在“十五”期间,对兰大的基本建设城市建设费、土地使用费及校办产业税收等费用的减免等继续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给予优惠支持。2003年后,教育部、甘肃省将根据兰大改革和发展情况,继续给予必要的支持。
甘肃省副省长李重庵,教育部有关厅(司)、甘肃省政府有关部门、兰州市委、市政府、兰州大学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签字仪式后,陈至立一行在陆浩、李重庵的陪同下,赴兰大榆中校区、西北师大进行了考察。
甘肃省委书记宋照肃,省长陆浩,副省长小苏贠、李重庵会见了陈至立一行。
《中国教育报》2001年12月10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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