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强) 河南省日前召开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场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
新政策规定,河南省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以工、农、中、建四家国家独资银行办理为主,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也要积极参与。高校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首先承担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责任,各商业银行省分行要指定基层经办银行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作的开展;在贷款规模方面,实行边贷边报,不受规模限制;在资金上,对经办银行予以支持。各基层银行要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尽可能实行审核、批准、发放等环节一条龙服务,以加快贷款进度。
《中国教育报》2001年12月11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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