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库检索 请输入关键字
详细检索 2001年首页 2002年首页

教育部国家语委要求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社会认知度
记者 翟帆

  本报北京1月30日讯(记者 翟帆)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地方语委办主任会上获悉,教育部和国家语委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力度,提高该法的社会认知度。

  这次会议旨在总结2001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按照教育部的总体部署,研究确定今年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会议确定,今年的语言文字工作将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这一中心,着重加强法规体系建设;抓紧制订社会急需的规范标准,加快建设对国家语言文字信息化具有推进意义的基础工程;启动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加大重点行业系统语言文字规范化执法力度;推进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加强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扩大全国推普宣传周活动影响;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和对社会语文生活的规范引导。

  教育部副部长、国家语委主任袁贵仁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加入世贸组织之后我国的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将要面对国际化浪潮的冲击,不同语言文化的交流和碰撞使社会语文生活更加纷繁复杂,语言文字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国家信息化和现代化对语言文字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成为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维护国家信息安全举足轻重的因素。他要求,在新的一年,语言文字工作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转变作风、与时俱进,更加积极主动地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西部大开发、国家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入世贸组织后的应对工作等战略性、全局性任务服务。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语委办主任以及部分自治区民族语委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中国教育报》2002年1月31日第1版
前一篇 | 后一篇
 

广告刊登  │  服务信息  │  招聘信息  │  寻求合作


  E-mail:wlb@edumail.com.cn
电话:010-62257722-245/244/256/255 传真:010-6224415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邮编:100088
中国教育报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