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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建24所示范性高中
3至5年内政府将投入22.73亿元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记者 赖红英

  本报讯(记者 赖红英)日前召开的广州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传出信息:广州市将在3年内分批建成24所示范性高中,使全市优质普通高中学位净增3万多个。

  广州目前正就《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市政府已经作出决定,用3至5年时间,投入22.73亿元,对老城区占地面积不足2000平方米的77所用地特困小学和占地面积不足4000平方米的19所用地特困中学进行系统整改,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将逐步撤销或合并一批规模小、条件差、质量低的学校。原则上每个行政村只办一所小学,每个镇只办一所初中。到2008年,完全小学的在校生人数都应在300人以上,人口较多的镇在增办初中时,要保证其办学规模不少于900人。

  会议还针对目前办学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行为作出严格规定,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必须坚持以公办为主的方针。各区、县不得将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以拍卖、出售等方式转让。薄弱学校、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学校、政府新建学校和在布局结构调整中空置学校,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按民办学校机制运行的改革试验,实行公有民办,其他公办中小学一律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

  《中国教育报》2002年5月3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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