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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在校生数定
记者 徐光明
本报讯(记者 徐光明) 记者日前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农村中小学人事管理体制将全面改革。今后3年,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将全面调整;乡镇教办建制将被撤消,有关教育工作将由乡镇长接手,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中小学教师、职工编制按照在校学生人数确定。
江西省规定,一般每所初中施教服务人口在3万人左右。通过布局调整,使平原、丘陵地区的初中达到18个班以上,山区、湖区、库区初中达到12个班以上。高中主要办在县城,每所高中规模应达到36个班。撤消乡镇教育办公室,乡镇只设1名教育助理。原乡镇教育办公室的有关教育工作由乡镇长直接负责,教育教学业务工作由乡镇中心小学校长负责。积极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改革中小学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高级中学和完全中学校长一般由县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考察或参与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用或聘任;其他中小学校长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选聘、任用并归口管理。
江西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制度也在此次改革中进行变更,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安排教职工,高中比例为:城市1∶11.6,县镇1∶14.6,农村1∶16;初中比例为:城市1∶16.7,县镇1∶17.1,农村1∶18;小学比例为:城市1∶18.4,县镇1∶19.7,农村1∶23.5。
《中国教育报》2002年12月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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