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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信息技术课能否成为高考科目芽
升级应到瓜熟蒂落时
曹雨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全面发展的客观要求。然而就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而言,将信息技术课列入高考科目是不合适的,这需要一定的过渡时期和成熟条件。
首先,就全国范围来讲,资金、教学设备和师资不足是不争的事实。目前,资金投入不足困扰着我国各地教育事业的发展,是一个普遍问题,而且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仍然存在。教学设备所需要的高配置、高性能的终端产品价格昂贵,难以在全国各地中小学全面普及。信息技术对教师的教学方式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大多数教师在思想上和技术上对新技术环境下的教学准备不足,这就使得开设信息技术课缺乏合格的辅导者。
其次,信息技术是实用性、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宜成为高考科目。学生对信息技术的掌握,不仅能帮助自身的学习,获取丰富多彩的知识,而且作为一门技能也是高中毕业后重要的谋生手段。如果信息技术在基础教育阶段上升到必考科目,不仅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也容易加重学生的偏科情绪,对学校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模式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信息技术课作为基础教育中一门技能课程,对学生的素质提高和健康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而不宜成为高考科目。
再次,信息技术课一旦成为必考科目,学校、学生、家长也将加大在信息技术的硬件方面的投入。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村人口,在校学生人数比例中,农村学生所占的比例是绝对数,他们当中的贫困生和特困生人数是全国的绝大部分。在教育投资上,广大农民可用的资金本来就不够,这无疑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减少了农村考生的入学机会,造成不公平的负面影响。如果在改革和设置高考科目的时候,没有考虑或忽视这些问题的话,高考就失去了公平,失去了教育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培养人才的根本意义,无异于中国教育的倒退。
总之,在将信息技术课列为高考科目这个问题上,我觉得要着眼全局、通盘考虑、慎重行事、权衡利弊,不能盲目地,不切实际地追求“信息时代”,不能“为信息技术而信息技术”。高考的改革也要讲求实效,要对社会进步负责,要遵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实事求是。
《中国教育报》2003年2月28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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