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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与期待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
本报记者 鲍东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但是近年来,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也有逐步扩大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加大。同时,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尤其是实行招生并轨、学费制度改革以来,高校贫困生现象日益突出,并呈逐年迅速上升趋势。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家长揪心、学校担心、学生忧心的带有普遍性的社会问题。前一段时期,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庞丽娟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比较广泛深入的调查,揭示了一个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整体画面,并提出一些解决这个问题的思路。
【现象】
近年来我国高校贫困生问题凸现,主要表现在:
1.贫困生比例逐年增加贫困生队伍迅速扩大
贫困大学生主要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从目前全国平均状况来看,一般将学生月生活费低于150元的确定为“贫困生”,低于90元的则为“特困生”。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贫困大学生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引发的各种问题日趋严重。
据国家有关部门1996年的调查统计,当时在校大学生中特困生就有几十万人;1999年,我国560万在校生中,贫困生有100.5万人;2000年则增至142万人。近7年来,贫困大学生的人数和比例呈迅速增长趋势,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总数已高达300多万人,各高校贫困生的平均比例高达25%。其中,清华大学贫困生比例为23%,北京大学为30%,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均为3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31.2%(其中特困生占12.6%),广西师大为32%,西南师大为33%,青海师大1999年的贫困生比例已达40%(其中特困生占14%),而北京林业大学2000年-2001年贫困生比例高达48.7%。
目前,贫困生比例逐年增加,贫困生队伍在迅速扩大。以北京师范大学为例,1996年月生活费低于90元的特困生占在校生总数的3.6%;1997年达5.5%;1998年月生活费低于150元的贫困生为16%,特困生占6.2%;1999年该比例分别上升为30%和8.9%;2000年—2001年,则分别为36%和10%;2002年按北京市贫困生标准平均月生活费少于300元,贫困生占在校生比例为41%,月生活费少于90元的特困生高达12.3%。可以说,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在校生人数不断增加,贫困生总数实际上逐年持续上升。
2.贫困生来源复杂分布呈现多样性
以往高校贫困生主要来自“老、少、边、山、穷”地区,尤其是家庭无劳动力,或家庭成员得了重大疾病,以及多子女者。1999年对北京8所高校的调查表明,70%以上的贫困生来自农村,其中“老、少、边、山、穷”地区的占57.6%,城市下岗职工子女占8.9%。而近年来,因父母一方或双方下岗,家庭收入急剧下降,城市贫困生逐年增加。例如,对外经贸大学2001年贫困生中,就有一半来自城镇。
3.贫困生引发问题多长远发展严重受损
严重影响贫困生的生活、学业,损害其身心健康发展。调研表明,贫困生绝大多数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其生活状况远远低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水平。吃饭穿衣问题都甚为严重,一天只吃两顿饭或饥一顿饱一顿的现象在贫困生中很普遍。贫困生的生活常常被描述为“五个馒头过一天,一星期买一次菜,军训服装穿四年”,身体健康受到严重损害。而这些学生因经济上的重负,导致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由此他们容易产生自卑、抑郁、焦虑、孤僻等心理问题,部分学生因此成为经济、身心“双困生”。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问题进一步带来他们在教育和文化上的贫困,相当一部分贫困生在缺乏基本的学习、生活条件和身心严重受损的情况下,学业上感到困难和吃力,他们或者因四处奔波打工学习时间不能保障,或者因身心压力和生活困顿而学习时精神不能集中,由此学业受损而影响其长远发展,从而成为高校中的“多困生”。尤其值得引起注意的是,有一部分贫困生因家庭经济的过度拮据、生活的困苦无助以及心理上的焦虑抑郁,而对未来迷茫悲观,感到前途无望,由此进一步引发了他们对社会及当前改革的态度看法、社会适应等一系列问题。一项研究表明:近20%的贫困生因为贫困和贫富悬殊巨大,而对社会持悲观、否定甚至极端的观点。
引发越来越多的家庭和社会问题。贫困生问题决不仅仅是一个贫困生的问题,更是一个家庭和社会问题。目前,绝大多数贫困生家庭为子女筹措高额学费而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甚至负债累累,使整个家庭的生活更趋艰难,难以为继,家长为此忧心忡忡,不少家长因而难以安心工作和生产。近年来,已有不少家长由于为子女筹措学费无门而卖血,疾病久拖不治而成重症的事例,也有甚至为此自杀的报道。
【原因】
改革开放前,我国高等教育费用全部由国家承担,国家统包了个人的高等教育学费与生活费,因此贫困生问题尽管事实存在但未得以显现。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特别是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改革以后,高等教育部分费用由个人、家庭负担,于是高校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具体来看,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问题凸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方面:
1.地区经济发展失衡社会贫富分化加剧
有统计表明,目前高校70%以上的贫困生来自“老、少、边、山、穷”地区。同时,近几年,城市贫困家庭尤其是下岗职工家庭数量日趋加大。据今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尽管国家已尽最大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2002年末,仅国有企业下岗未实现再就业职工人数就为410万人;“现在整个就业形势还比较严峻,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率比前两年有所降低,大体上在30%到40%之间。”
2.高校“并轨”上学缴费
近年,我国各类高校普遍“并轨”,尽管不同学校、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但学生人均年缴费用大都在3000-8000元。其中,师范、农林类尚需2500-5000元,普通高校普遍为4000-8000元,一些重点院校和热门专业则高达万元。再加上住宿费和生活费用,培养一个大学生年均费用为1万元甚至更多。对此,一般家庭尚难以支付,贫困家庭则更难承担,从而导致高校贫困生人数不断加大。
3.助学体系尚不完善难从根本解决问题
自1987年以来,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目前已初步建立起一种以“奖、贷、助、补、减、免”为主要内容等多种方式助学体系。各高校也依据自身条件相应地逐渐建构“奖、贷、助、补、减、免”等助学体系,社会各界也以多种方式资助贫困生。应该充分肯定,我国高校贫困生助学工作尽了相当大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相对于日益扩大的贫困生需求,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助学工作及其体系仍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尚未建立起足够强有力的、稳定有效的工作机制,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各级各类奖、助学金只能满足极少数贫困生的需求。虽然目前国家和学校设有各种奖、助学金,但由于“奖优”和“助贫”界限不清,未能切实起到奖优、助贫促学的作用,且补助金额只能应急,操作上也不够规范。各种奖学金主要针对学习优秀生,而贫困生却常因经济、身心多重负担而影响学业较大,较难获得奖学金。据统计,贫困生占获奖者比例不超过10%。如贫困生能获得当年奖学金,奖金数额也仅为150-1000元;各高校尽管尽最大努力拿出5%-10%的学费作为勤工助学基金,仅能为约20%的学生提供助学机会,且每人每月仅50-100元。今年新实施的国家奖学金制度,虽额度较其他奖学金大得多,获一等奖学金者6000元/年,二等奖学金者4000元/年,另外所在学校减免其当年的全部学费,但因其级别高、竞争大,对贫困生来说难度则更大。据统计,特困生占获奖者比例不超过5%。
获得减免学杂费和专门困难补助的贫困生比例更小,多数学校仅限于5%的特困生。这不仅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贫困生需要,而且由于所减免的学费要由学校承担,给学校办学也造成了沉重的经济压力。
贷学金制度不健全,学生贷款难。面对逐年迅速增长的贫困生总数和奖、助学金等的局限,贷学金本应成为解决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的最根本途径。但遗憾的是,现在对贫困生的贷款比例、数额和次数等都有诸多限制。2002年规定,贫困生的贷款比例不得超过在校学生数的20%,每年可贷款不超过6000元;且贷款手续繁杂,时间、条件等障碍重重,使本已很少能申请的贫困生中往往只有12%-30%的人能够申请成功。而且,在校生只能一次性贷款,如4年学业期间中途突遭家庭、疾病等变故,则不能再次贷款;对于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贫困生,如本科贷款不先偿还,则研究生期间不能再贷,使其学业难以为继。
高校中勤工助学岗位少、稳定性差、基金短缺等问题突出。各学校往往只能提供极有限的固定或临时岗位以满足极少部分学生的需要。大多数贫困生为维持在校期间的最基本生活,不得不整天四处奔波,忙于各种打工,所从事的又往往是重复性强、耗时间的简单体力活,这不仅加重了贫困生的生活压力,而且占用了大量的学习和休息时间,造成沉重的身心和学业负担,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的学习和身心健康发展。
【对策】
事实上,贫困生问题已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一个需要全社会都来进一步关注的社会性问题。当前,我国贫困生状况不仅严重影响着贫困生个人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和发展,制约着我国教育的整体质量,更关系着我国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进而影响着社会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因此,必须从实现国家未来发展目标和科教兴国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我国贫困生及其救助问题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在未来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如何实现这一目标,工作是多方面的,其中全面提高劳动者素质至关重要。对此,教育是关键。而资助贫困大学生,通过全面、高层次提升其素质,使其获得知识、增强能力,不仅有利其长远发展,而且有利于帮助贫困地区老百姓从根本上脱贫致富。这是一种根本性的“造血”式的社会扶贫工程,许多受助的贫困大学生和“希望工程”多年实施的结果均表明,通过扶助一个贫困生的就学与成才,常常带动了一个贫困家庭、家族,甚至带动所在乡、村、地区的发展,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是巨大的。由此可见,对高校贫困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切实解决,决不仅是一个贫困生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而且直接关系着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与社会发展。
当前,建立健全贫困生扶助制度,建构有效的政府、社会、学校等多位一体的贫困生扶助机制,加大资助力度,特别是完善助学贷款制度,已经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政府统筹、政策导向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政府应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国家资助贫困学生的政策和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充分认识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着力完善贫困生助学政策、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包括教育、财政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积极制定、落实解决贫困生问题的配套政策,从制度上保证贫困生入学与完成学业。具体办法可以是:
明确区分“奖”、“助”制度,扩大贫困生资助范围与力度。
进一步设立分地区、分类别的贫困生专项基金,并逐步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建议分地区、分类别地解决贫困生问题,对农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适当倾斜,建立农村和少数民族贫困生专项基金。对此,各级地方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积极拓宽助贫基金的筹措渠道,以加大贫困生专项助学基金的资助力度。
尽快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助学贷款制度是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的根本途径和主要方式。而建立和完善助学贷款制度首先是一种政府行为,应该由政府出面牵头,统筹安排,以规则、条令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在切实保障银行的积极性与工作有效性的前提下组织银行具体实施。建议依照教育和经济规律,根据大学生需要设立不同种类的贷学金,扩大贫困生贷款的比例和额度;改革借贷方式,充分考虑学生中途突遭变故及继续深造的可能性,允许多次借贷;延长还款年限,允许贫困生在本科毕业后10年内以按揭方式还款。同时,积极促进大学生个人信用系统的建立,建议由教育部门组织专门的咨讯公司参与建构学生个人信用信息系统,这对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也将是一个极有意义的尝试。
高校应积极建立扶助贫困生的有效机制
目前高校的资助经费多用在“奖、贷、助、补、减、免”上,但所涉及贫困生的面仍较小,补助金额低。为更好地解决贫困生问题,高校首先要依据相应的政策法规,明确界定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范围,突出奖学金“奖优”和助学金“助贫”的功能,并进一步完善贫困生学杂费的“减、免、缓”制度。同时建议:
高校成立专门的学生贷款部门,统一负责组织本校学生的贷款工作。
建立健全已有的助学体系,设立贫困生专项奖励和扶助基金;同时,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增设专门的贫困生基金。
创设贫困生“以工助学”工程,积极、稳妥地组织和引导贫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解决高校贫困生问题
贫困生问题是一个社会性问题,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关注和参与。在政府和学校积极发挥主渠道作用的同时,要主动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的联系,争取社会多方热情支持,动员社会团体或个人积极捐资助学,建立通畅的社会捐资渠道,以设立各种扶贫助学基金;倡议企业、社会团体等积极主动地与学校建立贫困生的“对口支援”关系,这不仅可以保障部分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也为企业培养人才,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贫困生的就业问题,推动贫困大学生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在经济上给予贫困生资助的同时,社会和学校必须加强对贫困生的思想和心理健康教育,关注他们的精神世界。在心理上帮助贫困大学生树立奋发向上、积极进取的心态与价值体系,积极引导贫困生自强不息、奋发努力,以切实保障贫困生身心的积极健康发展。
《中国教育报》2003年3月9日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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